2007年1月23日 星期二

[立報] 北縣小一落實每班30人小班制

新聞:2006年3月10日台北縣政府宣布,從95學年度起,台北縣小學一年級每班人數由35人調降為30人,逐步朝向落實小班制的理想。此舉除了在實現小班教學的精緻國民教育發展目標外,另一重要的原因是因應少子化後學校入學人數減少所引發的教師超額問題。少子化導致人口結構的變化對於台灣教育的衝擊今後將會愈來愈嚴重,已經是一個全民必須正視的議題。

解析一:因應少子化所帶來的衝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教育部門目前都在想方設法提出解決方案。95學年教育部規定的小學編班人數是每班35人,96學年度調降為32人,並逐年遞減,預計99學年度小一每班編制人數將降至29人。這些調整都是配合因應少子化對於國小入學學童人數減少的衝擊,也在解決學生入學人數減少所造成的教師超額問題。教育是百年大計,人口結構的變化是影響教育發展重要因素,目前國小入學人數銳減的問題,6年後將會逐步延伸至國中以上各階段,政府應該儘早未雨綢繆,提出整套完整的因應方案。

少子化衝擊、教師超額問題的解決與精緻國教的落實等都涉及到教育資源的投入與分配問題,如果政府不願投入更多的預算在教育上,則只有財政條件較為充裕的縣市能夠實現精緻國教。例如台北縣市早已走在教育部之前,台北縣已從95學年度將小一人數調降至30人,台北市更早就實施每班30人的編制,並計畫在99學年度將每班編制人數降至25人。

但當部分縣市開始調降每班學生編制人數實現小班精緻教學的目標時,許多農業縣市卻因為教育經費不足,因此地方政府開始動起裁併小校的念頭,根據統計,目前全台有350所國小學生人數未達百人,在許多縣市長看來,這些不滿百人的小校不符「經濟效益」,因此成為裁併的首要目標。這些裁併的小校大多位於偏遠地區,因此裁併小校對於弱勢學生的學習將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當我們在追求小班精緻教育的目標時,許多偏遠地區的兒童似乎卻正進入「窮先窮教育,苦先苦孩子」的時代。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解析二:雖然中央與部分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已分別承諾,將配合少子化調降每班班級學生人數,然而,我們也應看到,有更多的縣市政府卻反其道而行,隨著學齡人口的減少,磨刀霍霍準備整併偏遠小校。

其實,教育部早在兩年前就已著手研擬所謂「國民中小學學校最適規模與轉型策略」,並且提出:國中規模在3百人以下、國小在一百人以下,均屬所謂不符經濟規模的學校,分三階段推動小校整併的建議。

作為一個教師專業團體或團結組織,教師會無可選擇必須反對此種由優勢階級所鼓吹的新自由主義教育政策。我們以為,不能以經濟利益看待教育問題,特別是偏遠地區的國民義務教育問題,辦教育不等於做買賣,學校既非工廠也不是營利事業單位,不應以經濟規模來衡量學校辦學績效或教育目的,並以此做為是否整併的依據。

事實上,裁併小校甚至有違憲之虞,憲法第163條明訂,「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教育基本法第5條亦規定,「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足見扶助弱勢地區之教育發展係憲法與教育基本法之精神。

因此,依憲法與教育基本法之立法精神,這些位處南投、花東、離島的偏選小校,不僅不應整併,中央反而應該投入更多的經費與資源才是。

再說,許多小校位處原住民部落,學校的存在不只負有教育功能,更與部落緊密結合,甚至成為傳承原住民文化的重要場所,豈可輕言整併?我們以為,偏遠地區國教的問題很多,教育部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引進優秀師資與多元文化刺激,以保障弱勢地區學生受教權益,而非任憑國教商品化。

(台北市教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