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 最該走的是校長!—文山國高中踢人球事件
◎人本教育基金會2006.3.23
文山國高中日前又要踢走學生,但最該走路的是校長!如果一直不面對問題,這是意料中的事!
三月二十三日,媒體報導高雄縣文山高中國中部發生七名國三學生圍毆另一名學生事件,校長林武又拿出他個人往例作風,要求這七名行為偏差學生轉校,此舉不僅引發學生、家長的不滿,甚至連鳳山區的幾所國中校長也表示:「再也受不了林校長動不動就將行為偏差學生踢給其他學校」。
我們要問:為什麼是「踢」,原來我們的學生是人「球」!
文山國高中發生這樣的事情早已不是新鮮事了,從去年十月至今短短五個月,學校就已經見報四次,而以相同手法踢出學生就發生三次,甚至引發家長要以自焚明志,並因此向法院提出告訴,(該案已進入司法審理中),林武校長居然毫無反省,遇到問題慣用『不予置評』息事寧人,也以抹黑家長、趕走學生甚至枉顧保護保密學生輔導資料等手段,今天再次看到校長這樣荒謬的作法,本會在此發表聲明,嚴厲譴責:
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是學生的權利,林武校長依賴踢走學生的手法處理問題突顯他的無能,這樣的人已不夠資格領導學校師生,應離開教育界,否則將有更多學生被犧牲。
二、學校一再發生學生輔導管教之問題,除了校長不適任,也顯見學校教訓輔團隊嚴重失能,應列為輔導學校,長期追蹤,確保學生受教品質。
三、呼籲文山國高中家長及學校師生勇敢站出來發聲爭取優秀校長人選,讓不適任校長早日被撤換,維護學校整體的教育品質。
四、文山國高中的事件一再發生,高雄縣政府教育局不應再姑息養奸,應該拿出魄力處理,不能一再包庇林校長,否則就是瀆職。
附註:文山國高中將學生當人球踢出事件整理:
一、2005年10月13日:國中部一名三年級男學生,在課堂嬉鬧遭老師以藤條鞭打,學生痛到回擋,不料打到老師,10月17日即遭校方勒令轉學,盡管皆為瘖啞人士的學生父母,向校長苦苦哀求,仍被迫轉學,當時家長委屈表示:「學校欺人太甚」,而校長對於老師不僅沒有任何懲處,還說:「老師沒把學生打成重傷,僅打了屁股二下。」事件發生之後本會去電學校,校長室助理小姐的回覆:「不予置評!」。
二、2005年11月29日:國中部羅姓學生因不服教師管教與老師衝突而被勒令轉學,當時羅姓學生曾哭請校長林武不要勒令他轉學,校長不為所動才導致學生縱火洩恨。原打算轉到鳥松國中的羅姓學生也因一度遭鳥松國中拒絕,成為人球,無處可去,後經過本會批判、輿論壓力學生才得以進入鳥松國中就讀。當時就有教師爆料指校長林武鐵石心腸,動不動就踢出學生,且林校長常不在崗位上,且手機不開,有急事找不到人,師生都很不滿校長的作風,林武對記者的查證也只有一句話:「不予置評!」
三、2006年1月5日:又發生學生遭同學「勒索」禮物事件,家長到校門口「默哀抗議」,但學校未妥善處理。林武校長還公開對來訪媒體洩漏學生個人隱私事件,表示學生有過動兒傾向,人際關係不好,以為散發財物可以交到朋友,還有指責家長為何不把錢藏好,讓孩子一再拿到錢等作法。
四、2006年3月23日:本次踢人球事件。當日新聞報導,高雄縣府教育局重申,處理行為偏差學生,必須依據日前教育局所訂定的「行為適應不良學生免遷戶籍處理機制」,先做輔導紀錄,經評估再交由輔導小組會議決議,最後需經家長同意,才能讓學生轉校。教育局長陳瑞忠嚴正表示,依國教法學校沒有拒絕、選擇學生的權利,此事要依法查辦。學校人員表示,縣府教育局發出聲明後,林武召集教務處、輔導室及導師開會,並指示讓七名學生「仍然留校」,進行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