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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立報] 甄試入學百分百

據報載,日前部分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人員和大學校長與教育部官員,就18分錄取大學一事進行溝通時,曾提及將甄試入學比率放寬到100%,以因應未來可能必再繼續出現的「低分衝擊」。然而,倘若這一意見付諸實施,我們只能搖頭嘆息主其事者其處理問題的能力,未必高於18分上大學的考生。

目前大學入學方式可分為甄試入學、申請入學,以及分發入學3種,即一般所稱「多元入學」,而現行制度規定,各大學透過申請、推甄等方式招生而來的學生不得超過40%,剩下的60%名額則必須留給指考分發。當初多元入學制度的這般規定,即是考量到公平性的問題,因為,一般而言,考試仍被視為相對較具公平性的方式。而且,申請與甄試入學由於必須經過面試此一關卡,其所可能產生的「主觀偏見」,亦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因此,若是將大學入學方式放寬為甄試與申請入學可達100%比例,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即是最敏感的公平性問題。特別是考生們趨之若鶩的少數明星大學,一向為人所詬病的「門戶」之見,應該要如何令人信服?其所衍生的爭議問題,恐怕不是現在所能預想的。因為過去尚有超過一半的比例可透過指考分發入學的方式達成理想志願的美夢,若一旦全部由必須經過個別甄選的程序以決定錄取與否的入學方式來取代,這其中將衍生的衝擊和爭議,絕對將大到無法想像。

同時,透過甄選等入學方式所招收到的學生,真的比較能夠符合考生志趣或學系的發展方向嗎?這恐怕也是難以定論的。況且,無論是甄試入學或申請入學,僅憑相當有限的時間,就要依據考生所交付之備審資料和臨場不過十數分鐘的表現,來判斷是否具備入學資格,其實是具有某種冒險成分的。事實上,完備而美觀的個人資料以及臨場表現反應,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透過外在條件而塑造的,就這一考量而言,透過考試而測量過去3年的學習成果,後者恐怕反倒具有較可相信的「客觀性」。

最重要的是,即使將入學方式進行如此重大的變更,根本對於目前高等教育的問題毫無一丁點兒助益,這才是關鍵所在。試問,即使全部採由甄試方式入學而避免了「錄取分數」的尷尬問題,由大學錄取率近百分之百而產生的諸般問題與挑戰,就能因此而解決了嗎?大學前教育──從國小到高中──的問題也因此而解決了嗎?低學習成就考生進入大學後所面臨的教學與學習挑戰,也能因此而解決嗎?大學多、學生少這一更大的結構性困境,也能迎刃而解嗎?

以上的答案再簡單不過:一個也解決不了!卻將造出更嚴重的爭議。因此,這一倡議雖然僅是「一種意見」並未真正成案,但是,這卻也令我們感到心驚:部分高等教育的決策者們,思維竟然如此簡單!此一倡議更難脫「掩耳盜鈴」之譏。將高等教育的未來交由這些人士去討論,又是何等危險之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