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 為什麼救援蘇案?
他們為何願意救援蘇案?
李遠哲
聲援蘇建和案絕非寬容犯罪,而是保障無辜。
李鎮源
三個年輕人,在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有罪的情形下,竟然被判死刑!這讓我覺得十分痛心。
黃文雄
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們三人有沒有犯案,真相只有老天爺和他們自己知道,不過此案的調查審判過程裡充滿了重大瑕疵、違法和侵害人權,我們沒辦法坐視不見。
楊渡
這個案件暴露了軍方處理內部問題的思考模式,不是訴諸一般法律,而寧可採用內規,這恐怕是軍方既成的文化,在這樣的文化底下,蘇建和等三個死囚可能是最大的犧牲者。
朱天心
我們如何可以預料一旦我們成為社會的邊緣、少數、弱勢、甚至遭到攀誣之時,我們仍可以被公平、公正、依法地保障人權?我們怎麼那麼肯定,有一天,我們或我們的子女不會突然落入有如蘇三人的處境呢?
愛亞
沒有誰要偏袒殺人兇手,沒有誰特意偏愛什麼人獲嫌惡什麼人,可是若真找不出兇手也不能任意抓人頂數,若真找不出證據便不能入罪於人。
王浩威
十八、九歲就被捕的生命,也許還有些渾渾噩噩的,但是因為年輕,就以為永遠都有各種的希望。社會的冷酷是還不理解的,法律也是遙遠的,對這世界理所當然的信仰,在一次次幻滅的衝擊下,終於整個瓦解了。
平路
我們擲一擲骰子,他們做了沒有?以及要不要讓他們死?不過是區區四種排列組合。…證據根本不足以入人以罪,何況是死罪。
萬蓓琳
這不只是一場生與死的拔河,他們除了性命以外一無所有,若真的輸了,輸去的將不只是他們三個人的生命,還包括整個社會對司法體制的信賴;但即便是贏了,他們並非獲得本不應該得到的,只是將原本生命應允的還給他們而已。
楊翠
從青春懵懂的十九歲開始,到三十而立轉眼將至,這三個青年唯一學會的,竟是如何閱讀人們的眼睛和心靈,而蘇建和卻將這樣苦楚的過程講的雲淡風輕。
歷任法務部長為何不簽准蘇案的執行令?
馬英九(85.5.1)
當這幾個人罪行還有存疑時,將不會簽下行刑的命令,否則『良心不安』。
廖正豪(85.6.12)
最高法院三次駁回檢察總長所提的三次非常上訴是很不合理的,將指示檢察總長陳涵,審慎研究提出第四次非常上訴。
城仲模(87.9.9)
基於對生命尊重,只要有百分之一或百分之零點五的疑點,就不會簽准執行蘇建和等人的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