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1日 星期五

[救援] 為什麼救援蘇案?

他們為何願意救援蘇案?

李遠哲
聲援蘇建和案絕非寬容犯罪,而是保障無辜。

李鎮源
三個年輕人,在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有罪的情形下,竟然被判死刑!這讓我覺得十分痛心。

黃文雄
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們三人有沒有犯案,真相只有老天爺和他們自己知道,不過此案的調查審判過程裡充滿了重大瑕疵、違法和侵害人權,我們沒辦法坐視不見。

楊渡
這個案件暴露了軍方處理內部問題的思考模式,不是訴諸一般法律,而寧可採用內規,這恐怕是軍方既成的文化,在這樣的文化底下,蘇建和等三個死囚可能是最大的犧牲者。

朱天心
我們如何可以預料一旦我們成為社會的邊緣、少數、弱勢、甚至遭到攀誣之時,我們仍可以被公平、公正、依法地保障人權?我們怎麼那麼肯定,有一天,我們或我們的子女不會突然落入有如蘇三人的處境呢?

愛亞
沒有誰要偏袒殺人兇手,沒有誰特意偏愛什麼人獲嫌惡什麼人,可是若真找不出兇手也不能任意抓人頂數,若真找不出證據便不能入罪於人。

王浩威
十八、九歲就被捕的生命,也許還有些渾渾噩噩的,但是因為年輕,就以為永遠都有各種的希望。社會的冷酷是還不理解的,法律也是遙遠的,對這世界理所當然的信仰,在一次次幻滅的衝擊下,終於整個瓦解了。

平路
我們擲一擲骰子,他們做了沒有?以及要不要讓他們死?不過是區區四種排列組合。…證據根本不足以入人以罪,何況是死罪。

萬蓓琳
這不只是一場生與死的拔河,他們除了性命以外一無所有,若真的輸了,輸去的將不只是他們三個人的生命,還包括整個社會對司法體制的信賴;但即便是贏了,他們並非獲得本不應該得到的,只是將原本生命應允的還給他們而已。

楊翠
從青春懵懂的十九歲開始,到三十而立轉眼將至,這三個青年唯一學會的,竟是如何閱讀人們的眼睛和心靈,而蘇建和卻將這樣苦楚的過程講的雲淡風輕。

歷任法務部長為何不簽准蘇案的執行令?

馬英九(85.5.1)
當這幾個人罪行還有存疑時,將不會簽下行刑的命令,否則『良心不安』。

廖正豪(85.6.12)
最高法院三次駁回檢察總長所提的三次非常上訴是很不合理的,將指示檢察總長陳涵,審慎研究提出第四次非常上訴。

城仲模(87.9.9)
基於對生命尊重,只要有百分之一或百分之零點五的疑點,就不會簽准執行蘇建和等人的死刑判決。

1999年11月1日 星期一

[救援] 蘇案救援大事紀

1991 民國80年

3.24
汐止鎮發生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
8.13
王文孝於軍中被捕,並接受軍事檢察官第一次訊問,王文孝表示因積欠電玩賭債而犯下此案,且供稱為他一人所為。
8.14
王文孝做現場表演,仍供稱僅一人犯案,但警方不信被害人身中數十餘刀僅為一人所為,故開始訊問共犯問題。
8.15
王文忠高雄被捕。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於家中被捕。
8.16
警方以「臨檢」名義,未具搜索票非法進入莊宅,「搜索」贓款以及開山刀。但未尋獲開山刀,而於莊林勳的臥房牆板夾縫中搜得二十四元,並認定為贓款。(後經檢驗,硬幣並無任何血跡反應,故不知警方如何認定此二十四元會和此案有關。誰家沒有二十四元?)
8.15
崔紀鎮檢察官下令收押蘇、劉、莊三人於台北士林看守所。(三人在初見崔紀鎮檢察官時,即告知被警方逼刑而在不實自白上簽名,但檢察官未予調查。其後法院也只傳訊刑警,而未針對被告刑求一事進一步調查。)

1992 民國81年

1.11
王文孝坦承犯案,為軍法審判死刑定讞,執行槍決。(主嫌王文孝在蘇、劉、莊三人一審開庭前就被槍決,至死都未曾與蘇、劉、莊三人對質過。 )
1.12
蘇等三人一審開庭。
2.18
一審判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各被判兩個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1993 民國82年

1.14
二審判決。

1995 民國84年

2.09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審判決定讞,各被判處兩個死刑。
2.20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涵為本案提第一次非常上訴。
2.23
蘇建和三人留下遺書。
2.24
監察院針對蘇案展開調查。
3.16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涵為本案提第二次非常上訴。
3.19
中國人權協會呼籲最高法院對檢察總長陳涵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死刑案所提非常上訴,審慎處理,認真考量,期免造成死刑冤案。
3.24
國際特赦組織為三死囚案緊急通知各國成員,以一人一信的方式要求台灣當局槍下留人:致函李登輝總統要求特赦三人,或致函監察院長陳履安、法務部長馬英九就此案展開調查。
3.30
最高法院將本案申請再審之抗告駁回。
4.10
台灣人權促進會、立委彭百顯、為三死囚案舉辦搶救槍下冤獄公聽會,受邀者包括三死囚案辯護律師蘇友辰、許文彬,台大教授蔡墩銘、林山田,及法務部警察署代表。
4.12
最高法院駁回陳涵為三死囚案提出的第二次非常上訴。
4.13
針對第二次非常上訴遭駁回,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聲明呼籲莫讓司法成為殺人凶器,不該利用刑求得來的自白定罪,呼籲檢察總長陳涵提出第三次非常上訴。
4.14
王文忠出面為蘇建和等人作證,向監委張德銘說明當初汐止警方是如何刑求他們,將三人硬指為命案正犯的過程。
4.20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透過辯護律師控告汐止分局刑事組長陳偉廷、刑警李秉儒、張中政、嚴戊坤涉嫌非法拘提、搜索、偽造變造證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瀆職及以電擊棒電擊其下體、以打火機燒其下巴的不人道刑求,造成三人的冤獄。
5.24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江鵬堅立委合辦「搶救槍下冤魂 籲請總統特赦緊急記者會」,民進黨、新黨立委及屬於不同團體的國民黨學者都到場聲援三名審判過程有疑點的死刑犯。
5.28
法務部將三死囚案發交最高檢察署再研究提起第三度非常上訴。
6.3
李總統訪美前,總統府方面為因應美國人權團體可能就本案詢問,要求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資料。
6.5
蘇建和等控告汐止分局刑警案,在士林分檢開偵查庭,莊國勳出面以證人身份說明警察到其家中非法搜索,拿走24元的經過。王文忠則出面作證目睹蘇建和、莊林勳遭刑求的情形。承辦檢察官也會同辯護律師前往莊林勳家中了解24元硬幣取得過程,發現床版下仍有殘餘硬幣,證明莊氏兄弟的確有將零錢投至床縫之習慣,士林分檢署拍照存證後表示將再深入調查。
6.14
監委張德銘提出本案調查報告,認定高等法院、台北地院士林分院與台北縣汐止分局,於審理、調查三死囚案時涉及多項違失,並將函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最高等檢察署提非常上訴及申請再審以為救濟,汐止分局涉嫌違法部分也一併含法務部轉最高檢察署併案處理。
7.6
檢察總長陳涵為本案提起第三次非常上訴,指出審判過程部分證據應調查而未調查,取捨證據有違被證據法則情事,汐止分局有違法羈押問題。
7.10
資深法醫楊日松指吳銘漢夫婦死亡驗斷書指載明銳器創傷,無從辨別刀傷數,顯見七十九刀為警方推斷之說。
7.12
監察院提案糾正法務部、警政署對蘇建和等遭刑求案,未盡監督與保障人權之責。
8.11
台北市社會局長陳菊代表台灣人權促進會探視三名死刑犯,並譴責涉及刑求員警與檢察官「官官相護」的心態,及司法審判的不公。
8.15
蘇建和等控告汐止分局刑警案,經士林地檢署不起訴偵結,蘇之辯護律師蘇友辰,以該不起訴處分有理由不備及矛盾違法之處而提起在訴。
8.17
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陳涵所提第三度非常上訴。
8.22
台北市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聲援三死刑犯,並表示在不得以情況之下應請總統特赦。
8.28
針對最高法院駁回三死囚案第三度非常上訴,死刑執行在即情形下,各大專院校46名法學教授召開緊急記者會聲援三人,認為在證據上有疑義的情形下,貿然予以槍決,不無枉法裁判及司法殺人之嫌,希望本案能在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以求證據之明確和正確之判決。
9.11
三死囚律師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要求解釋懲治盜匪條例及刑法唯一死刑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並要求言辭辯論。
9.16
台灣人權促進會致函總統府求見李登輝總統,為蘇建和等三死囚請求特赦,求見人士包括台大刑法教授蔡墩銘、台大犯罪學教授張甘妹、天主教總主教狄剛等學術界、宗教界人士。
9.18
三死刑犯家屬將全案資料集結成書,出版「1995年潤八月台灣司法-吳銘漢夫婦命案及三個死罪冤獄」。
10.5
台灣人權促進會再度致函總統及總統府秘書長,求見李登輝總統,並附上萬人民眾連署書,及四十多位立委、五十多名法學教授聲援三人名單。
12.10
人權協會評選海峽兩岸十大人權事件,蘇建和三名死刑犯案列名第三大。

1996 民國85年

1.5
律師提再審聲請二度遭駁回。
1.23
援救三死囚盼總統特赦,人權團體結合行動發動「一人一信、救援無辜」,呼籲每人一信給李總統。
2.6
立委高育仁探監發覺有重大疑點,希望司法當局明察蘇建和三死囚案。
2.24
李總統回答媒體詢問蘇案時說,必要時出面避免冤獄,將請吳伯雄協調有關問題以維護人權。
2.28
台灣工商界重量級人士陳重光、蔡萬財等人簽署一封至李總統的信函聲援三死刑犯。
3.3
國際特赦組織將動員營救三死刑犯,德國分會擬串聯60個分會、五十萬會員在世界各地示威抗議。
3.11
高院舉行蘇建和三死囚案說明會,企圖澄清偵審疑雲。
4.26
台權會拜會新黨,促請支持特赦三死囚。
5.1
台權會呼籲推動特赦,馬英九說:只要仍有疑慮就不會執行死刑。
5.18
台權會於高雄新興教會舉辦說明會及散發傳單,帶起另一波民眾救援信件行動。
5.25
人本教育基金會邀請相關人權團體於長老教會召開「死囚平反行動大隊」第一次協調會議。
6.1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佈蘇建和案決評鑑報告。此為第一份由民間專業人士針對法院所公布判決的評鑑報告。
6.2
「死囚平反行動大隊」假台灣大學校友會館,舉行第一階段誓師記者會,要求總統特赦三死刑犯。隨後「死囚平反」行動正式揭開序幕,與會人員記者會後除召開第一次行動會議,並前往北火車站進行街頭肥皂箱,向現場群眾解說案情並尋求連署。
6.7
內閣改組,法務部長馬英九傳將異動,平反大隊前往法務部馬英九。馬英九強調雖然他即將卸任,但仍會持續關心本案的發展。
6.9
「死囚平反行動大隊」於東區sogo百貨、西區來來百貨、金石堂等分店,誠品各分店舉辦街頭連署肥皂相活動,行動大隊並同步在誠品敦南店前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平反行動的意義。
6.12
平反大隊拜會新任法務部長廖正豪。廖正豪表示將指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涵研究針對本案提出第四次非常上訴的可能性。
6.14
平反大隊發動義工於敦化南北路夜綁象徵「愛與象徵」的黃絲帶。結束後召開「希望的路,希望的黃絲帶」記者會。平反大隊在李鎮源院士陪同下,拜會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李遠哲認為蘇案沒有足夠的證據力可以證明他們的罪行,並表是只要他在國內,將儘量參與往後的聲援行動。
6.16
大安森林公園舉行「希望的樹,希望的公園Ⅰ」黃絲帶繫綁活動(台南市政研究室亦同展開串連行動),歌手殷正洋、主持人張琪等演藝界人士大力聲援蘇建和等人。而死者家屬亦首度出現搶救行動現場抗議批判政治干預司法,以及社會對死者遺孤的不聞不問。
6.18
最高法院公布蘇建和案研討結論,企圖公開對正研究提出第四次非常上訴的檢察總長陳涵施壓。
6.19
「死囚平反行動大隊」召開緊急記者會,要求法官公開辯論,並改變以往特赦的訴求,要求總統成立「特別司法委員會」重審此案;死者家屬則前往拜會廖正豪要求儘速執行死刑,廖正豪表示法律堅持保障合法的權益、被害人的權益,也不冤枉人,目前檢察總長已在審慎研究提出第四次非常上訴,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
台南市議會通過建請總統特赦提案。
6.22
「死囚平反大隊」白天在台北市主要街頭進行肥皂箱演講,當晚在二二八和平公園露天音樂台舉辦大型案情說明會,會中首度播放由孫大偉義務製作的公益廣告帶。
6.23
二二八公園「希望的樹,希望的公園Ⅱ」繫綁黃絲帶活動,希望司法判決能替社會正義作最公正的裁判,使所有受害者都能受到無微不至的照顧,無罪被冤枉的人能獲得澄清。(另嘉義二二八公園同步進行串連)。蕭靜文舞蹈團義務至歷史博物館前演出死囚冤案行動劇。
6.25-28
仁愛路全民任捐繫綁黃絲帶活動,以「一日一段路,救命不耽誤」的精神,呼籲李登輝總統正視蘇建和案所代表的司法正義、司法尊嚴問題,並公布特赦平反此案。
6.27
「死囚平反大隊」拜會三黨丰黨部。國民黨社工會表示國民黨雖是執政黨,但司法是獨立的,國民黨不便干預;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對史英建議由民進黨立委推動組成調查委員會,就此案提出調查報告一事,表示樂觀其成;新黨副秘書長振盛則表示,將運用該黨現有資源,包括安排新黨之及新黨之家每週固定的演講,使新黨的支持者能更了解此案。
6.26-28
「死囚平反大隊」司法院門口接力靜坐。包括立委廖學廣、翁金珠、國代陳秀惠、蔡明憲,以及綠黨高成炎、蘇建和等三死囚家屬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史英等均赴現場參與靜坐。接力靜坐結束後,發表「唯有司法致社會祥和」的公開信給司法院長施啟揚,指陳台灣司法沈痾待治,司法改革勢在必行。
6.28
「死囚平反大隊」於二二八公園舉辦「點燃生命之火」晚會。晚會由陶曉清、史英主持,以音樂、點燈表達「愛與希望」的訊息。
6.29
「死囚平反,讓無罪的孩子早日回家」大遊行,超過二千名群眾及二百部車隊參與遊行。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名公益人孫越、綠黨召集人高成炎等均赴現場聲援;蕭靜舞蹈團以行動劇象徵三死囚遭刑求不公、司法折磨,三死囚家屬及群眾在總統府官邸前呼籲李登輝總統行使特赦,並組特別司法委員會重新審判。
7.9
「死囚平反大隊」遊行後第一次會議。台灣綠黨正式投入救援行動。
7.26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完成《第一次刑事案件評鑑報告-蘇建和等三死刑犯判決評論意見與摘要》加印,並分發寄送律師公會各律師。
8.6
「死囚平反大隊」前往陽明山國大會場,向朝野國代進行遊說行動,要求國代加入聯合簽署,建請總統組織特別司法委員會。
8.9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綠黨、司法改革委員會等團體多位代表,由蘇友辰律師及蘇建和父親蘇春長陪同,上陽明山國民大會請願,獲國民大會主席團正式接見。
8.10
於台北火車站西三門舉行靜坐活動,並召開記者會公布8月6日至9日赴陽明山國大會場連署活動結果以及加入連署名單。
8.14
國大代表張國慶於「國事建言」最後一天,向李登輝呈遞三大本萬人請願連署書,及各黨派半數代表簽署的「建請總統組織特別司法委員會」國大連署書。
8.15
「感恩平安日」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舉辦入獄五週年宗教祈福晚會。
8.29
「205個正義的呼聲」記者會,公布二百零五位國大代表要求成立特別司法委員會的連署名單。數名國代並赴土城看守所談望三名死囚犯。
9.16
監察院二度函催司法院,調查高院針對蘇案召開公開說明會一事。
9.18
本案唯一活口見證王文忠,正式出面指控警方刑求,指出命案確係其兄一人所為,蘇建和三人跟他都是在刑逼下立了不實的自白。
10.24
最高法院院長交接典禮。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綠黨、民進黨中央黨部社運部、關懷生命協會、中華民國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等團體,及蘇建和等三死囚家屬,前往最高法院前發表「歡送舊寶,寄望新才」聲明,呼籲新任葛義才院長重開法院大門,重新調查蘇建和案,「死囚平反大隊」並正式公佈對最高法院研討結論的批評文。
11.2
死囚平反大隊積極聯絡加拿大皇家騎警、日本警視廳刑事鑑定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美國測謊協會等國際專業測謊機構,來台為王文忠等重要證人及警方兩造進行測謊,初步獲美國測謊協會位於密西根州立大學研究中心負責人法蘭克博士首肯,表示願來台進行測謊鑑定。
11.15
監察院函催司法院,一個月內回覆有關高等法院法官對未確定判決的蘇建和案,舉行公開說明會事之調查回覆,否則相依法糾彈相關人員。

1998 民國87年

5.x
母親節,死囚平反大隊召開「垂淚的母親永不放棄」記者會,蘇、劉、莊三人家屬出席,展覽三人日計畫作,並播放三人講話錄音。
6.x
國際特赦組織再度發出全球呼籲,並出特別報告。
國際特赦組織總部亞太地區主管RORY MUNGOVERN來台,並與蕭院長、廖部長會面,要求儘速處理蘇案,國內展開赦免法修正案遊說活動
11.x
立法院休會,已付委(司法委員會)之赦免法草案因總統府態度不明,未及二讀。

1999 民國88年

4.22
台灣人權促進會舉辦第一次「作家探監活動」(邀請平路、朱天心、愛亞、張娟芬、林靖傑等作家至土城看守所,探視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致函法務部長葉金鳳,要求在<懲治盜匪條例>效力問題釐清前,相關死刑案件暫緩執行。
5.17
台灣人權促進會舉辦第二次「作家探監活動」(邀請楊翠、楊渡、董成瑜等作家至土城看守所,探視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
6.14
台灣人權促進會舉辦第三次「作家探監活動」(邀請路寒袖、王浩威、蔡其達、萬蓓琳等作家至土城看守所,探視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
7.5
台權會、人本、司改會召開「談司改,先平反冤案──讓四位法務部長『良心不安』的蘇案記者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合作專輯「走向黃昏的青春.蘇建和等三位死刑犯的等待」,分別由朱天心、平路、張娟芬撰文(7/5~7/7)。與台灣日報台灣副刊合作專輯「人命關天──蘇建和案專輯」,分別由萬蓓琳、楊翠、楊渡、愛亞、蔣英珍、王浩威撰文(7/5~7/9)。
7.11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召開「司改失靈,總統救命──國際與國內團體請求特赦蘇建和三死囚記者會」。
7.28
台權會與建國黨主席鄭邦鎮、作家楊翠一同至土城看守所探視蘇建和等三人。
9.7
「社會立法行動聯盟」前往拜會國民黨黨團,提出十大優先法案(台權會動的「赦免法修正草案」亦列十大之中)。
9.13
「社會立法行動聯盟」前往拜會民進黨黨團,提出十大優先法案(台權會推動的「赦免法修正草案」亦列十大之中)。
9.20
「社會立法行動聯盟」前往拜會新黨黨團,提出十大優先法案(台權會推動的「赦免法修正草案」亦列十大之中)。
11.1
國際媒體「時代周刊」(Time)專篇報導蘇案。

1999年7月6日 星期二

[說明] 蘇建和三人簡介

十九歲時他們便莫名其妙必須面對死亡的威脅


劉秉郎 一九七二年生 成功高中畢業 蒙冤時準備重考中

活著,是為了我的家人及外面支持我們的人。」 劉秉郎

—摘自1999.7.5台灣副刊萬蓓琳【人命不只是一場生與死的角力】

蘇建和 一九七二年生 木柵高中畢業 蒙冤時在家中自助餐幫忙 待役

人生像小說,有夠離譜,有夠烏龍」 蘇建和

—摘自1999.7.7中時人間副刊平路【從李昌鈺到蘇建和】

莊林勳 一九七二年生 聖心高中肄業 蒙冤時任職快遞公司

莊林勳的女朋友去看過他,還買了一條棉被給他,他記得很清楚,被套上有星星與月亮的圖案。

—摘自1999.7.6中時人間副刊平路【從李昌鈺到蘇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