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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立報] 特別費一審風暴

【左看】 行政命令治國
文 倪世傑/研究生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市長特別費一案於昨日宣告一審無罪,藍營自是鼓掌擊節,一片叫好,綠營則是一片叫罵,好像忘了陳水扁本身也涉嫌類似案件。然一般市井民眾可別隨藍綠雙方起舞,誤看官員貪污問題。

首先就關鍵性判決──特別費是實質補貼這一點而論,就在吃憲法的豆腐。合議庭表示,行政院長期未將特別費法制化,即在維持實質補貼;身為人民群眾,我們怎能忍受國家機器暗藏不當利益存在的空間?各級行政首長薪水與特別費該多少就是多少,多給不行,少拿也不行,法律之所以重要,就在於讓一切透明化,消滅上下其手的空間,因此,「行政院長期未將特別費法制化,即在維持實質補貼」看似成理,卻無疑暴露出台灣仍以行政命令治國,而非法治國,或是一個擬法治國的尷尬現實。

按照判決文,馬英九即使在主客觀上無萌生為自己不法所有,或以詐術使會計、審計人員陷於錯誤而核發的舉措,但身為法律人以及曾任法務部長的的馬英九,未以高標準審視國家制度與自己的行為,即使一審無罪,但身為總統選人的小馬哥,還是欠國人一個道歉。


【右看】 族群國家決議文的現實意義
文 林水秀/政治觀察人士

台北地院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獲判無罪,立即引發民進黨立委一陣撻伐,並質疑判決馬英九無罪的合議庭法官省籍。如此粗魯的動作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卻不見民進黨主席游錫(方方土)加以制止,的確十分失當。

失當的原因在於根據2004年第11屆第一次全代會通過的「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明確指出:族群歧視言行應予譴責;國民的族群認同與公民權都應受到尊重,任何對族群身分的歧視言論和行為,應受到譴責和制裁。按照這一條的精神,任何民進黨員皆不能以族群身份為由進行歧視言論與相關行為,對承審法官提出「省籍說」,不僅有直接歧視所謂非台省族群之嫌,更是對國家司法機構的嚴重污辱。身為總統老師的司法院長翁岳生,能不出來說幾句話嗎?

執政7年多了,一直到今天都還口口聲聲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連政治鬥爭的步數都還停留在20年前,實在見笑,如此不知反省的政治人物能把台灣帶到何處,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2007年2月15日 星期四

[立報] 優美感與崇高感的流失

馬英九被起訴,旋即發表聲明:「此刻的台灣已進入民主的寒夜,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嚎,在這個正義公理已遭政治綁架的時刻,憤怒已成了我們最後尊嚴知所繫。」從聲明的文本來看,馬英九原是要以其一貫優美的姿態型塑崇高壯美的悲情願景,並從而搭建投入2008年總統大選的境界高度。奈何,他背後的國民黨卻是一片慌張惶恐,有人逕自陷入修改排黑條款的困繭,有人囿於馬、王心結,相互放話,自亂陣腳。馬英九在聲明中意欲營造的優美與崇高氛圍,不攻自破。

長期以來,馬英九在台灣政壇上之所以被期待,那是因為他對「乾淨」和「原則」的堅持。這種堅持使他在黑金暗盤交錯、滿城盡是見風轉舵政客的政治環境之下,更加顯得稀有而嬌貴。然而,如今他遭到檢方以貪污罪起訴,「乾淨」的形象已被玷汙。而國民黨內一群識見狹淺的蝦兵蟹將,又意圖翻雲覆雨,因人設事,修改排黑條款,這無疑戳破其信守的「原則」。

德國大哲康德有一篇長文,題為《論優美感和崇高感》。他指出,人性的優美激發了感情,人性的崇高則激發了尊敬。在台灣,我們必須感慨地說,值得投射感情和尊敬的政治人物是越來越少了,馬英九也許勉強還可以算是一個。然則,康德又說,「真正的德行只能植根於原則之上」,這裡的原則,就是認識、思想與行動的統一性,也是人性之優美和崇高的來源。這種優美與崇高的感覺,在虛矯煽惑當道的台灣政壇,已越來越不可尋,施明德發動的紅衫軍以及馬英九既往堅持原則的性格,曾經為這種感覺留下了一線生機,如今,紅衫軍活力消散,馬英九原則消逝,這一線生機似乎也在消亡的邊緣了。

2000年的總統大選,頂著諾貝爾光環的李遠哲曾經以一篇「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的警訊,為如今的貪腐總統加持。這7年來,整個台灣社會在陳水扁的帶領之下,唬濫造假成風,正應了康德在上述文章中所批判的,「在宗教上是虛偽的,在社交上是諂媚的,在政治黨派上是隨著形勢而翻雲覆雨的」,他們「全然缺乏真實的優點和才能,又還要誑語吹噓,這樣的東西,除了蠢材,沒有其他的稱呼……」如是情境,綜而言之,就是優美感和崇高感的全面流失!這究竟是「向上提升」,抑或「向下沉淪」?李遠哲豈能不給個說法!至於馬英九,他究竟是否也將淪為康德所不屑的「蠢材」,眼前正是一個考驗。

2007年2月14日 星期三

[立報] 「民主寒夜」的合理與不合理

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在被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後,所召開的記者會中,以「民主寒夜」一詞,憤慨的表達出他對於台灣目前政治環境的不滿,這溢於言表的憤恨之情,確是前所未見於馬英九之表情面容的,他的「痛心疾首」之自陳,看來也是其當下心情的真實寫照。

對於馬英九的「民主寒夜」之說,我們在此深覺有深入耙梳之必要,因為台灣自號稱「民主化」以來,「民主」的實質意涵以及「民主」之用詞,就一直具有高度的爭議性;而今,馬英九又以「民主寒夜」以為指控當前的不公,想來這其中的確存在著「大做文章」之必要。而對於「民主寒夜」這一說,我們認為有其合理之處,卻也有其不合理之處,然而,這個合理與不合理,卻巧妙的可以兜合一處而來說明馬英九的「地位」。

首先,先來說明這一說法的「不合理」之處。這一說法的最大的不合理,就在於馬英九將一己之遭遇「放大」而為對於社會政治之定性。闡而言之,馬英九以其自我期許、認知和行為等作為檢視之依據,堅決認為其行為決對在法律所允許之範圍內,然而卻橫遭「貪污罪」之指控。而對照於受總統豁免權而免於刑訴的陳水扁總統,後者非但可以在當前「逍遙法外」,甚至還可以一「非清白之身」大搞「正名」、操弄權力等等政治遊戲。於是心有忿忿的馬英九便以「善良人徬徨無措、邪辟者梟叫狼嚎」以為抗議。但這般的控訴其不合理之處就在於,無論馬英九之遭起訴,或陳水扁當前的「逍遙法外」,這些,都是在一定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之下所產生的結果,或許馬英九認為對己不公,但這卻是「法治」的合理結果之一。

但是,就馬英九之指控的合理性而言,我們的確可以說是看到了「民主制度」之不足所在。在台灣(以及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中,有一種說法是為人所深信、而且也成為政治學之「入門認知」的,也就是,傳統中國訴諸「道德」、「修心」的政治哲學實如敝屣,因為人心不可恃,而必須以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作為依據,如此才能建立起「可長可久」的社會運作制度。當然,這種說法不完全錯誤,但是,論者卻嚴重忽視了道德和人心所具有的重大而基本的作用。因為,制度只能作為外在行為之規範,若人心的道德教化無法並駕,「鴨蛋殼再密也有縫」,各種鑽制度漏洞之行為必然衍生,甚至道德虧欠之行惡者受制度之保護而大剌剌在世上逍遙,這般的情景也不必見怪。由此而言,「民主寒夜」一說,也有其道理之所在。

有趣的是,馬英九向來以高標準之道德自詡,如今卻在合乎法治規範的制度架構下慘遭滑鐵盧,這又說明了什麼?道德之不可恃嗎?我們並不認為,但這卻恰好可以說明以高道德自詡者在當前之社會環境中必然「受苦」的現實,因為其「坦蕩蕩」的心態、不懂也不願鑽制度漏洞,卻極有可能觸犯因為不信人心而制訂得越來越繁複(完善?)的法令,愈趨複雜的法令愈易使人入罪──有心為惡而善鑽漏洞者除外,這便是道家所言「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之真實意涵。現在,看來馬英九生氣了,但他的憤怒會使得他大幅調整他過去所堅持的信念,抑或是堅持到底呢?這將會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觀察,而它的結果也將對於台灣未來人們的道德認知,有著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