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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7日 星期五

[立報] 台灣民主大崩壞

任何政治理論都再三覆誦下列真理:地方自治是民主的礎石。然而,近來地方政府卻噩耗不斷,似正對國人昭告:台灣的民主若真有其事,則不過是沙堆的城堡。財政部日前指出,全台23縣市,自有財源比重不到50%者達15個;換言之,將近有3分之2的縣市純係依賴中央政府的補助或舉債度日,否則只能關門大吉。那麼究竟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低到什麼樣的程度?據統計,有17個縣市不但自有財源偏低,而且已經嚴重到其經常性收入連政府人事費用都不足以支付。地方政府如此脆弱,說明了台灣的地方自治空有其表,每4年一度的縣市長選舉不過是場荒謬的嘉年華,所謂在地公民其實與債奴無異。

一棟華廈不可能沒有穩健的地基,這是地方自治之所以備受重視的理由。然而,目前我們的地方政府就像一個個植物人,只能靠借貸與中央補助作為呼吸器來維持微弱的生命跡象。照我們看來,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其實是這個財政惡化循環的共犯,中央希望地方愈瘦弱愈好,因為這種強幹弱枝的財政格局有利於中央繼續保持其支配優勢;相反地,地方政府也未必有意願改變這種畸形的財政關係,因為相較於課稅,舉債或向中央伸手要錢,毋寧是較輕鬆的作法。換言之,地方政府今天會弄到破產或準破產的地步,其實是上下交相賊的結果。

目前,我們所看到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政互動關係尤其矛盾。雲林縣政府擬對六輕課徵碳稅,結果被財政部打了回票;但與此同時,財政部卻又警告宜蘭縣與台南縣,倘若未能符合公共債務法,將短期債務未償餘額占歲出比例壓低至30%以下,則將扣發補助款與統籌款。按財政部的標準,是典型的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地方政府根本難以適從,無怪乎若干地方行政首長放言,倘若補助款與統籌款真被扣發,則台灣將上演一場地方政府破產的骨牌效應。

我們之所以憂心地方政府財政的積弱不振,乃是希望民主的草根實踐與在地參與不再只是一個時髦的口號,而能真正有一落實場域。而今這樣的期望更與另一發展中的隱憂形成對比,即若干執政黨立委希望能參與行政部門的預算制訂過程。若干執政黨立委之所以有此倡議,係因單一選區的壓力所致,並希望藉預算制訂過程的「參與」,爭取類似小型工程款的預算「回饋」,俾利於「綁樁」。倘若屬實,則這將導致中央民代「里長化」,以及地方建設再次惡質化的結果,實非國人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