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以公司治理之名
【左看】 化橘為枳 其來有自
文 朱政騏/博士生
高鐵主管坐領高薪引發詬病後,又爆出多位卸任官員獲私人企業延攬為獨立董監事,同樣可身兼多職,薪資數十倍於基層員工。卸任官員藉「公司治理」之名充當資本家攏絡公家機關的渠道,完全沒有「獨立」之實,反將「公司」乃至「公家機關」變成所謂「經營階層」寡頭決策的禁臠。
「公司治理」應是以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為中心向外擴散,納入更多人共同參與整治管理。換言之,每日每夜與高鐵朝夕相處的基層員工是獨立董事的最佳人選;因高鐵開發、通車而受到影響的週邊居民,也是獨立董事該考慮的對象;由於高鐵營運以致原本通勤方式受到影響的通勤族亦是候選人;最後還有搭乘高鐵的乘客。無論如何絕不是另類的結黨營私、利益輸送,怎奈台灣社會組織結社的土壤薄弱,缺乏集體意識,徒有因私有化而高漲的個人意識,無怪橘越淮而成枳,「公司治理」成了「官私自利」的方便法門。
資本家攏絡人心的管道與方式五花八門,不必假公司治理之名亦然。更捏造理論曰:人脈就是金脈!使升斗小民也做起大頭夢,將人與人的交往視為飛黃騰達的工具。是故,如此假公濟私之舉,竟被視為理所當然。
【右看】 高估的治理價值
文 陳啟諒/政治評論員
M型社會下薪資分配呈現M型狀況,似乎沒有必要大驚小怪,然而M的谷與峰之間的差距究竟多少才合理,則有必要斟酌一番。我們當然不是教條的勞動價值論者,狹隘的認為勞動才是價值的唯一來源,證諸歷史,管理者的領導創新,往往也是重要的價值來源。
不過管理者與基層員工一樣,都要證明自己創造價值的能力,才可以說服他人同意自己領取相應的薪酬。此番高鐵既然坦誠營運後虧損,那麼理當檢討未來待改進的地方在哪裡?是什麼環節出了問題?除了基層的員工之外,必須徹底檢討的當然也包括了管理階層。但我們發現在公司虧損的同時,竟有管理者享有高薪,難不成意味著所有虧損的過錯都在基層員工,而管理者非但不必為虧損負責,反倒居功厥偉嗎?
我們肯定管理者的價值,但不能以為它就是不證自明、不可質疑的。睽諸市面上許多所謂的「管理理論」,其實都是新瓶舊酒,空有絢麗的詞彙包裝,實則抄襲舊有的炒冷飯。畢竟偶爾扮扮大師、充當名嘴倒還無傷大雅,但久而久之讓人誤以為每位管理者都是人上人,套上管理、治理的外衣就不會犯錯,從而它的價值也就被過份高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