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立報] 一綱一本無助紓解升學壓力

羅德水(教師)

台北市長郝龍斌於1月5日指示北市教育局,希望在尋求各方共識並克服技術問題後,從96學年度入學之國一新生開始實施「一綱一本」,並自99學年度起由北北基「共辦基測」。郝市長的指示,引起各界不同的看法,贊成者認為此舉當可有效減輕學生壓力,反對者卻認為此一政策失之冒進輕率,憂心教改是否因此走回頭路。

這裡筆者不擬探討此議題的教育意涵,倒是有關「一綱一本」可以減輕學生壓力的說法,值得進一步推敲。家長若認為實施「一綱一本」可以減輕學生壓力,顯然是把教科書版本的「數量」當成壓力來源,問題是,學生的壓力究竟從何而來?以「一本」取代「多本」果真能如支持者所願減輕學生壓力?

事實上,目前中小學教科書雖名為「一綱多本」,不過,學校仍是以「一本」選定教科書,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也多次重申國中基測以「一綱」為本命題,考生只需熟讀「一本」、具備「能力指標」即可從容應考,更何況,若單以國中升高中,或高中升大學的入學機會而言,10年來,國高中學生的壓力應該是逐年遞減才是。

依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台灣的高中校數從82學年度的190校,增加至94學年度的314校,是原來的1.65倍;在學人數則從23萬8,660人增加至42萬608人,是原來的1.76倍。在大專校院總數方面,從82學年度的125校(含大學21校),增加至94學年度的162校(含大學89校),單以大學校數而言,十年來竟然成長為4.24倍;專科以上畢業學生數亦從82學年度的17萬2,849人大幅增加為93學年度的33萬6,865人,10年來也成長為1.95倍。與此同時,大學核定招生人數從83學年度的5萬6,491人,增加到94學年度的11萬2,277人,幾近2倍,而向來被稱為「窄門」的大學錄取率則從83學年度的44.35%,增加至94學年度的90.93%(大學指考錄取率),錄取率足足增加了一倍有餘。

上述數據清楚說明,升高中與升大學早已不再是窄門。筆者以為,這恰恰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何以當國中生的升學選擇超過100%、大學指考錄取率突破九成之際,高國中生的壓力不僅未見改善,甚至反而有增無減?

真正的原因恐怕是:學生壓力的源頭根本不在教科書究竟是「一本」或「多本」,甚至不在總體升學率的高低,而是源自於殘酷的升學競爭,更精確一點說,是來自想要擠入「明星高中」的競爭。假若學生壓力的真正來源是想要藉由升學競爭進入少數「明星高中」,進而增加其最終能進入頂尖大學的機率,那麼,就算教科書真的回復到原先的「一本」,也無法解決家長與學生想要進入明星學校的競爭壓力。

表面上看,教科書若從「多本」縮減成「一本」,學生所必須研讀的教科書確實減少了,再也不必為了無法遍讀眾家版本而煩惱,可實際上,為了進入前三志願,家長、考生難道不也是將剩餘時間花在補習班上?只消看看,在獨尊「一本」(統編本)的年代,學生壓力是否因而減輕,就可知道期待回復「一本」以減輕學生壓力簡直是天方夜譚。

從這個角度觀察,就連一本或多本之爭說到底也是個假問題,要紓解此種結構性的升學壓力,顯然不是單從改變教科書版本就能奏效的,如何滿足或解決家長想讓孩子進入「好學校」的心聲,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

筆者以為,中央與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其為了「一本」、「多本」或由誰來辦基測而爭執不休,不如著手規劃討論已久的社區高中或12年國教,並以各種具體作為有效提升一般高中的國立大學錄取率,以增加國中學生留在當地高中就讀的意願,進而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緩解考生想要進入明星高中的壓力。

話說回來,光是進行現有教育體制的翻修,台灣的莘莘學子就能從此脫離升學的苦海?如果時至今日,學歷至上的迷思依然牢不可破,尊重多元智能的理想仍舊只是一句口號,就算實施12年國教,也只是把殘酷的升學競爭往後遞延罷了,到時候恐怕人人都有大學可念也無法解決問題。

2007年1月8日 星期一

[立報] 力霸風暴金管會難辭其咎

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連帶影響旗下企業,金管會卻一直老神在在,等到中華商銀的擠兌效應越演越烈後,才知道事情嚴重宣布介入接管,將已在國外的力霸創辦人王又曾限制出境。金管會掉以輕心,呈現了金管會作為監理金融機構的最高行政機關,對中華商銀及母集團的體質卻毫無掌握,這才是最該檢討的地方。

根據法令,金管會的任務絕不是擦屁股用的,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也就是說,金管會必須稟於權責,針對金融業進行稽核、查察,並要求做好內控管理,在事件演變到不可收拾前防範於未然,以對社會及投資大眾負責。

事實上,力霸集團的財務槓桿遊戲早就玩到了盡頭,除了銀行團在去年中就宣布拒絕紓困之外,集團去年底還向法院聲請重整。金管會自己早公布的資料,中華商銀的逾放比率、現金卡餘額、未出售不良資產都超過正常數值。但在事件爆發後,才慢慢發現黑洞無底無邊,中華商銀的正淨值有問題、母集團交叉持股的情況嚴重、延遲揭露重整重大訊息、力華券對相關企業的保證餘額超過限額一倍、力霸高層甚至傳出有事前脫手股票等內線交易之情事,從2004年底金管會開始公開揭露的「重大裁罰公布」到現在,問題重重的中華商銀及力華券卻從未有任何的重大違規事項,真不知道金管會是怎麼「依法行政」的,這些公司治理ABC的事情,金管會卻一直要等到一發不可收拾時才「恍然大悟」,忙著收爛攤子。

另外,銀行對力霸集團及嘉食化的借貸金額,高達280億元,如果處理不善,極有可能爆發骨牌效應,演變成金融風暴。金管會主委施俊吉在昨天才向媒體表示:「力霸、嘉食化等公司亞洲金融風暴後,發生問題至少已經有10年了。」但這種事後諸葛,剛好證明了金管會事前查察不力、事後又掉以輕心,10年來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難辭其咎。到底是不是因為力霸王家的政經實力讓金管會多年來投鼠忌器,難道不該有個說明?

而讓社會大眾最忿忿不平的是,金管會對於升斗小民的卡債始終站在高姿態要求限期清償,但對於銀行高層亂搞,爛攤子卻由納稅人承擔。金管會接管的後盾,還不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成立的金融重建基金?但這些錢卻都是人民的血汗錢。到現在金融重建基金已經見底,但最近卻又陸續接管東企、花企、中華商銀,並還有另外兩家銀行等著排隊。而離譜的是,這些涉嫌淘空、影響金融秩序的財閥巨纛,卻常常一走了之,從陳由豪、辜仲諒,再到王又曾,都在事情臨爆發前「恰巧」出國,依舊「榮華富貴」,違法圖利的成本如此低廉,也難怪企業弊案層出不窮,政府又何曾對此痛定思痛,予以嚴懲?整個政商關係的巨網讓號稱獨立機關的金管會動彈不得,只剩下擔任救火隊一途,顯然對不起社會大眾。

2007年1月5日 星期五

[立報] 論守貞條款的反挫意涵

爭議多年的生育保健法仍處在一個沸騰狀態。從近來較廣為人知的人工流產前思考期存廢,再到「守貞條款」的「教改」倡議,在在讓人感受到台灣的性道德標準不但可能面臨到反挫的厄運,甚至連憲法與信仰自由也將遭受莫大攻擊。

關於思考期存廢與否的話題,本社論不擬贅述,畢竟坊間已有不少值得參考的論述。於此,我們尤其關心所謂「守貞條款」的立法構想,因為該倡議在性質上已不同於人工流產「事實」發生前是否需要思考期的制度性配套,而是對於性、乃至於性道德做出了「先發制人」的圍堵,其?底抽薪的意味非常明顯。

依目前提案立委的構想,所謂「守貞條款」係指中學必須提供至少4小時的性教育課程,且其核心綱目為「守貞到結婚」。恕我們直言,提案立委與支持的宗教團體根本昧於社會現實。現代性對於人們在親密關係最大的解放便是個體性的出現,以及在傳統的婚姻之前增加了(自由)戀愛這一階段。這樣的歷史新貌自然迥異於媒妁之言、指腹為婚式的把兩個陌生人送做堆,連帶地,最親密的性關係被提前在戀愛階段發酵也就不可避免。反之,唯有封建婚配秩序,才能保證「守貞到結婚」的性道德,而婚前女子的守貞,與婚後喪偶婦女的守寡所代表的性規訓意涵,也是如出一轍。

既然在現代社會裡,自由戀愛不可避免、守寡毋須捍衛,那麼守貞自然也就顯得荒謬難行。我們承認,現代性在讓人們獲得解放之際,確實也同時帶來了無所適從,甚至失序的苦惱,例如因情海浮沈而飽受折磨、婚前懷孕、人工流產等。但我們卻必須把種種棘手問題視為一種「無可逃避」的挑戰,而非藉由守貞強制來作為某種一勞永逸的藥方,其意義就像每年因車禍而死亡者不計其數,但我們不可能就此做出禁售、禁駛汽車的規定一樣。

我們尚須指出,守貞課程的復甦並非只是一個觀點的試探,而是政治保守化的氛圍投射。在小布希當政期間,便與其緊密配合的基督教保守團體—「道德多數」(Moral Majority)──攜手進行了性道德的教改:「性可以等待」(Sex Can Wait)。令人不忍卒睹的是,所謂的「性可以等待」卻造成了極嚴重的後果。當這種先發制人的守貞禁欲成為課程之後,所謂安全的性知識(行為)的教導便顯得多餘,但偏偏又有60%的學生實際上無法守約,結果毀約者不但無法獲得應有的制度支持,甚至還產生嚴重的自我污名化傾向,進而衍生成憂鬱症案例。魯迅曾批評封建中國「禮教吃人」,小布希政府與「道德多數」的作為恐怕也是不遑多讓。

守貞如果是一個可以被接受的性道德,那麼其成立基礎就是(類)宗教信仰,故其道德的正當性也僅能適用於特定的信徒社群。我們之所以能夠有這樣的妥協底線,也正是基於這個宗教自由的信念。也因此,若將守貞倫理納入課程,並成為全國性的教育規範,則不啻危及了宗教與政治、信仰與世俗分離這個自由主義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是以,呼籲把守貞條款納入課程的宗教界人士必須深思,應該意識到,這個構想所挑戰的,其實是憲政價值與「真正的」信仰自由。

2007年1月4日 星期四

寶藏巖公社立場與聲明——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

作者: 寶藏巖公社

◆文化推土機,實現297(註1)

作為台北市第一個被指定為歷史聚落的寶藏巖社區,原本應該從「 中正區中正297號公園預定地 」的都市更新惡夢中解放出來。但不幸地,這不過是另一個更高明、更洗鍊的政治工程:以「 文化推土機 」取代「 綠色推土機 」的結構性共謀。在這個共謀中,惺惺作態的北市府文化局主導全局; 虛左實右 的空間專業者側翼幫兇;社區中的居民卻擺盪在已逝過往,與未知將來的歷史分岔點靜待審判。

在此我們要沈痛地指出:由文化局與規劃者創造出的「文化推土機 」,不過是「 綠色推土機 」的複製品,兩者同樣扮演著瓦解社區文化、摧毀社區歷史的角色。

「 綠色推土機 」,意指藉由綠地公園的建設,將都市底層人民自違建社區驅趕出去的都市更新過程。一開始被規劃為「台北市297號永福公園預定地」的寶藏巖社區,自從被確認為值得被推動文化保存的歷史聚落後,原本我們以為這裡豐富的社區生活、多樣的人群分類有機會從「 綠色推土機 」的邏輯中逃脫出去。但很遺憾地,我們即將失望了。

以文化局為主導的「 寶藏巖共生聚落 」計畫,實際上透過完全脫離 社區脈絡 的居民篩選過程,刻意排除了在社區中實際存在的多樣性居民身份,僅選擇性地挑選了規劃者與官員認定的所謂「違章建築所有權人及非臨水區的弱勢身份」住戶。我們在此要指出,這些有幸「雀屏中選」的住戶,只不過是這個社區中多樣性居民身份的部分,只保留了這些特殊居民,根本無法體現原本寶藏巖社區帶給我們豐富的文化意涵。

這個「挑選部分居民、排除其他居民」的篩選過程,就是我們所要批判的「 文化推土機 」。如果「綠色推土機」是透過建公園將居民從社區趕出去;那「文化推土機」就是藉由設立各種留駐條件的限制、身份條件的區隔將大部分居民從寶藏巖趕出去。構成社區文化的主體就是這裡數十年來多樣性的人口結構所合力創造的,官員與規劃者「去脈絡」地驅趕了大多數不合資格的居民,實際上就是破壞了這裡的社區文化。這樣粗糙的都市政策,又怎能侈言所謂的「 文化保存 」呢?

我們要恭喜文化局與規劃者,你們發明的「文化推土機」,實現了297號公園「趕走居民、謀奪社區」的原始構想。你們不是文化局,你們不過是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底下的文化科;你們在執行的,是一個變態的297號公園。

◆活在寶藏巖,就是社區人

那麼到底什麼是「寶藏巖多樣性的人口結構」?到底除了文化局與規劃者在「寶藏巖地區中繼住宅管理要點」所定義的「違章建築所有權人、非臨水區具弱勢身份之居民」之外,寶藏巖還有什麼樣的人群分類的可能?

不知是出於無心還是有意,號稱在此經營多年田野調查的規劃者,他們竟然沒有發現,除去所謂的「違章建築所有人、非臨水區具弱勢身份之居民」外,這裡有逃離家庭的社會邊緣人、有拒絕主流價值的「棄業青年」、有追求田園生活、拒絕消費社會文化的外國人、當然也有受文化局邀請而來的「藝術家」。這些人,完全不能以「違章建築所有人」、或「非臨水區但具弱勢身份之居民」來定義。但是他們都曾真實地在寶藏巖存在,他們的身影構成了這個社區的歷史與文化。

請再回去看看「大頭仔」、「南國、再見南國」、「雨狗」等電影。在這些電影中暫居寶藏巖的主人翁們,他們也不一定是有戶籍的「違建住戶」、更不會是「符合留駐條件的弱勢住戶」。但這些人物,不但存在於電影中的寶藏巖,也同樣存在於真實的寶藏巖。這正是寶藏巖多樣性的人口結構,而「人」才是構成寶藏巖最重要的特色。既然當初這些電影已經啟發了我們對於寶藏巖的瞭解,為什麼我們現在反而忽略了寶藏巖真正的文化價值?

在我們來看,只要你曾經居住過寶藏巖,你就有主張你作為「寶藏巖人」的權利。人對於居住地點的身份認同,不應該由你是否具有土地權或房屋權來決定(好比你是否是違建所有人)、更不應該被官方與專業者憐憫地施捨(你是弱勢,你可以住)。因此,熱心鄰里事務、喜歡炒米粉招呼鄉親鄰里的鄰長是寶藏巖人;每天「殺朱拔毛」、「反共抗俄」的外省老兵是寶藏巖人;失業潦倒、藉酒裝瘋的彰化胖子是寶藏巖人;戀姦情熱、拒絕學校的廢業青年也是寶藏巖人。當然,那些被文化局與規劃者胡亂冠上「煽動居民的外來佔屋者」與藝術家駐村規劃案用完即丟的所謂「藝術家」,其實都是寶藏巖的居民。在這個社區裡,不論是哪個個人或團體(不管你是「寶藏巖文化協會」還是「寶藏巖公社」),都不能取代其他「寶藏巖人」在此出現與留駐的正當性。

人民有權利定義自己的居住權, 即意人民有權利主張自己對於居住地點的認同感與歸屬感。任何政府或所謂的規劃者,如果想要強制地區分「誰是這個社區的人、誰不應該(或不配)是這裡的人」,這都是出於權力與知識的粗暴與傲慢。

我們嚴正地譴責文化局與規劃者如此魯莽而無禮的行為。他們的眼中根本看不到「人」,他們真正想的,不過是怎樣藉由法律的過程,掠奪歷史聚落的所有權而已。

◆市府產權擺中間,居民權益丟兩邊

也正因為北市府文化局與規劃者對於「掠奪建築」的貪婪,所以他們始終將關注焦點放在「聚落所有權」的取得。而他們取得所有權的法律過程,是有爭議的。

寶藏巖社區於2004年5月14日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登錄全區為「 寶藏巖歷史建築 」後,照理寶藏巖應該受到文化資產保護法的保護,而不受1993年6月25日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的拆遷公告所約束。此外, 文化資產保護法第二十二條 也明文規定:「 為利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及再利用,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 」。換句話說,台北市政府應該針對以下三個問題提出合理解釋:

首先、在寶藏巖已經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且不受都市計畫法限制的情形下,為什麼市政府還是執意依照1994年的 都市計畫拆遷公告 執行居民搬遷?

其次、「拆遷安置」的前提是寶藏巖社區要被剷平,但既然寶藏巖已經被指定為歷史聚落必須保存,那「拆遷安置」的問題便應該消失。為什麼市政府以及規劃者還是主張應該執行已經過時失效的的拆遷補償作業?

第三、就算市政府執意透過拆遷補償作業「合法」取得居民的房屋所有權,市政府也必須說明,為什麼只具有行政救濟金性質的「拆遷補償金」可以直接取代「收購」的過程?別忘了,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 拆遷補償 」而是「 價購取得 」,難道市政府覺得區區幾十萬的補償費就可以「鴨霸強買」居民的房舍嗎?

我們絕對可以接受為了完成歷史聚落的修繕工程,因此必須請居民短暫遷離的安排,但這絕對不需要強制居民完成「拆遷補償」的救濟金發放,與遷離戶籍。更不需要規劃者挖空心思幫助市政府解決產權問題。

請市政府跟規劃者說明:一個原本由 庶民文化 所自力營造出的有機成長的社區聚落,政府機關也從未資助一分一毫,在落入了國家的「管理」之後,難道真的更能保存這個聚落的文化內涵嗎?

所有的質疑,都指向一個合理且難堪的結論: 市政府真正的企圖,是取得寶藏巖歷史聚落的「所有權」,他們根本不關心這裡的「居民與文化」。

◆聚落設信託,文化永保存

儘管台北市政府以及規劃團隊一直以「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拆遷處理辦法』)之規定主張,居民已領取拆遷補償補償費,其取得該建物所有權已殆無疑義,然此種說法的『適法性』,仍有疑義。

首先,市府及其規劃團隊所依據的『 拆遷處理辦法 』其法令位階僅為行政規則,並不有『法律』的效力,依憲法第23條『 法律保留 』的規定,並不能作為限制人民財產權的依據,而台北市政府依『拆遷處理辦法』所發給的款項,其性質僅為『 行政救濟金 』,並非『 徵收補償 』,自無從依據土地法第235條之規定,主張其與取得該建物之所有權。

而依據土地法215之規定,主管機關對於被徵收土地上之違章建築之處理方式,僅有『 強制拆除 』一途,並無其他之可自由裁量空間,更不可自行挪作他用,更遑論依據相關建築法之規定,由台北市政府申請建造執照登記為『所有權人』,台北市政府的此等行為,顯已觸犯刑法上之侵占(易持有為所有)罪。

其次就規劃團隊所主張的,其已在現有法令的規範下,盡其可能的最大努力,來為居民爭取留住的權利,然這樣的說法是非常可議的。因為一直到目前為止,規劃團隊所謂的 拆遷安置 問題,本質上仍是建立在『公共工程』的思維之下,為市府團隊解決棘手的居民安置問題,壓根沒有意思要去處理所謂『聚落文化保存』的問題,更遑論去思考,在現行的『公共工程』法令之外,是否有其他可能的解決方案,這無疑是劃地自限,為自己的怠惰卸責之詞而已。根據專業都市改革者組織(OURs)12月22日 嚴正回應《寶山爆炸,「聚落活化」之謊言拆穿的引爆點(註2)》一文(註3), 我們非常失望的看到受政府委託的規畫團體並沒有回應歷史聚落文化保存的問題,反卻一而再的以官方說法回應,規避我們提出「 活聚落保存」 的主要問題。

因此我們必須再度強調,寶藏巖既然已經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其就應該跳脫『297號公園預定地』、與規劃團隊提出的「福利住宅」、「青年國際旅社」等思維,而以『文化保存』的觀念來處理此一問題。

參考國外的案例,寶藏巖居民應有更多選項來爭取自己的居住權,例如讓違建房舍的原始起造人保留自己建立的房舍財產(或保障居民房舍不被市府違法掠奪。抑或居民也可以採 國民信託(NationalTrust) 的方式,跳脫『 所有權私有化 』的疑慮,並參考英國「共有地保存協會」,即依據訴訟將原本屬於王室六千英畝的森林爭取成為共有地,歸屬於全民共享。

英國於1907年通過的其國民信託法第四條更明白宣示:「國民信託的目的乃是為了 全體國民 的利益而保存優美或有 歷史價值 的土地及 建築物 」。而鄰國日本,亦於1965年發起所謂的『國民信託』運動,1983年更成立了「國民信託促進會」再加上1968年成立的「日本國民信託(JNT)」。迄今已有近20例個案,以「 精神地主 」作號召,並以「 環境法人 」及「 市(縣)民信託 」建立其特色。

再尋國內相關法令,文建會早已於2002年年底制訂了「 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明訂了文化產業得以信託法有關公益信託之規定,進行所謂的『文化保存』,而相關的社運團體及政府組織亦積極推動『 古蹟信託 』制度。依據該法之規定,就寶藏巖之「公有土地」與「私有建築」進行『 國民信託 』方式,以市府、居民以及廣大的社會大眾為受益人,來進行『聚落保存』,也不失為另一項選擇。為何要堅持在『 公共工程 』的「框架」之下, 限縮 了也視為基本人權的居住權呢?

◆親愛的!你不是說要做聚落保存嗎!

綜上所述,既然寶藏巖如同台灣現狀一樣充滿多樣性的移民文化特色,則寶藏巖聚落文化的保存,就不應該侷限在空間、建物所有權或是弱勢族群的定義,反而應該正視寶藏巖居民生活狀態該如何持續動態的保存。而市府及其規劃單位一再迴避此一問題,並試圖抹黑持反對意見的團體,這只是「文化推土機」再度展現政府霸權的官僚作風與菁英份子的傲慢,仍然忽視寶藏巖與台灣多樣性的文化向度,也違背了歷史聚落保存的精神。

我們在此親切的呼籲台北市政府及其規劃團隊:能真正地放下身段,確實地體認寶藏巖聚落多元文化的精髓,放棄文化推土機似的違建拆遷安置的思維,以文資法聚落保存的精神,處理有關寶藏巖居民的居住權問題,為的不僅是台北市,甚至是全台灣的古蹟及聚落活化保存建立基礎,也為後世子孫建立永垂不朽之典範。

我們無意否定前人在寶藏巖歷史聚落保存的努力,但我們就算再努力的調查也無法一一得知這段過程中流失的72戶居民的真正心聲,至今雖然已有17戶搬遷至中繼住宅,但包含寶藏巖新住民「寶藏巖公社」居民與仍不願搬離的住戶與租戶仍有30多人。經過12月22日文化局執行強制驅離的捍衛戰後,我們知道此刻即是寶藏巖歷史聚落的存亡之際,希望新上任的北市府與規劃團隊能真誠的面對寶藏巖公社提出的質疑,並且善意的提出解決辦法。 呼籲台北市新任市長郝龍斌先生不要一意孤行強力執行強制驅離居民與斷水斷電的命令。

註1:1980年臺北市政府公告「修訂水源路、羅斯福路、福和橋引道、水源堤防所圍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變更「保護區」用地為「中正297號公園」預定地,寶藏巖由保護區劃入都市計畫公園。

註2:詳見: http://blog.yam.com/treasure_hill/article/7013932

註3:詳見: http://www.ours.org.tw/treasurehill/statement_tereasurehill_2.htm

如果你/妳同意我們上述論點,可以在寶藏巖公社網站上 ( http://blog.yam.com/treasure_hill )連署簽名支持(消費)一下我們所說的聚落保存運動,或幫忙轉寄這篇文章,或者持續假裝客觀的對我們不斷惡意的批評,或是善意的毀謗。

2007年1月3日 星期三

[勞動者] 約聘制度讓台灣醫療品質面臨嚴峻的考驗~讓護士的悲歌唱不完

作者\林秀芬/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

護理人員終於發聲了! 台大醫院200名的約聘護士在聖誕夜之際,以同工不同酬如同醫院的次等員工作為訴求而醞釀集體離職,讓人深為病人的權益與照護品質擔憂!因為大家都知道能與病人24小時為伴的醫療人員就是護士,但集體離職是解決一個執業問題的好方法嗎?醫療制度的問題若沒徹底改革,護士集體離職只會犧牲了每個人的權益,是個讓社會、護理與就醫者三輸的下下策呢!但離職卻是目前護理人員最常用與能用的方法。

約聘護士佔10 %的臺大事件乃護理困境的冰山一角;目前署立及市立醫院更有高達47.6 %的約聘護理人員,更遑論一般的民營醫療機構,幾乎已經全部淪為約聘了。而這些以約聘任用的公立醫院護士,更因為同時又不適用勞基法而任管理者宰割,毫無工作保障可言。何謂約聘制度?此制度又如何讓台灣醫療品質面臨怎樣的嚴峻考驗?大家可知道這樣的聘僱制度對自己的生命安全及就醫品質有重大的危害影響?!

約聘制度就是一種定期化契約的聘雇關係,多以一年一聘為基準,且契約中還規定員工離職得在1-3個月前提出,否則扣全薪1-3個月不等,二年前筆者離開醫院時就被要求必須在二個月前提出,否則扣全薪一個月,若合約未滿期限,再扣一個月,「約聘」等同毫無保障的賣身契約。

依照勞基法第九條的規定,勞動契約有兩種: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護理工作的特性完全不符合定期契約的任一種條件,護士必須促進全民健康、擔任國家衛生的預防保健與疾病的急慢性照護,她不是繼續性的工作嗎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的人不需要護士的嗎?約聘制度導致護士無法有退休、職業災害與資遣的保障,加上薪水與正式任用差距,離職率居高不下,惡劣執業環境讓護士自顧不暇,醫療照顧品質每況愈下,而這群不被醫療管理制度妥善照顧與關愛的護士,卻被社會強烈要求要負起照護全民的重責?為何現今的台灣,不管公立醫院或私人醫療院所也好,一律公然違法地讓約聘制度橫行。

美國於2002年發表一篇護理人力與病人死亡率的研究報告指出:護士每多照顧一位病人,其30天內的死亡率就會增加7%,相當受到美國人民的重視自己的就醫權益,進而立法將護理人力與病患比由1:8大幅降低至1:5。反觀我們,全民健保開辦至今11年,固然造福許多弱勢族群,卻因為成本的考量讓約聘制度在這十年成為醫療院所的管理利器,護士的平均月薪因此比十年前縮水二千元以上,福利沒有、薪水下降,醫院遇缺不補工作量繁重、日夜顛倒難與家人配合, 而照顧病人數更是美國的2倍有餘,薪水卻不到人家的1/3, 讓去年的護理應屆大學生在臨床的三個月內平均離職率竟高達50 %,不僅浪費國家教育資源,也因護理專業的汰換率過高導致護理品質無法提升,衛生當局實不應坐視醫療院所對護理人員的宰割,任國人的就醫安全處於危險而不顧,不該讓忙於照護工作而無暇他顧的我們,一直處於醫療界中的弱勢族群;反之應徹底檢討護理人員的聘任制度面與法律規範,杜絕不合理的約聘制度,否則,護士有天不只是集體離職,而是仿效其他歐美國家,不惜以罷工來獲得被漠視已久的基本工作權。

[立報] 豺狼末日

【左看】 狡兔死 走狗烹
文 倪世傑/研究生

伊拉克軍事強人海珊過不了新年關卡,在去年年終被吊死在過去的王宮中。如果記憶不差,1980年代可是共和黨籍雷根總統支持海珊打伊朗何梅尼基本教義派,兩伊戰爭雙方傷亡無數,1989年海珊出兵科威特,被美國及各國聯軍擊潰,2002年,美國小布希政府再度以「疑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攻擊伊拉克,但啥勞什子也沒發現,之後,在洞窟中緝捕海珊到案,終至前日斃命。

相較於在聯合國武檢專家進駐前「自廢武功」的海珊,北朝鮮強人金正日果然「高招」,任憑你美國中共軟硬兼施,一旦核子試爆下去,美國日本哇哇叫了幾天後,賽局隨即重新開盤,老毛子口中的「紙老虎」不得不馬上宣佈無意對北朝鮮動武。之後,六邊會談繼續開,但北朝鮮已非吳下阿蒙,擁有的籌碼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

如果說金正日代表的是反美主義的「勝利」,海珊代表的則是無非是昔日親美主義的下場。所謂「狡兔死,走狗烹」,美國之後在第三世界進行的各項代理人戰爭,在海珊的陰影下,又怎能稱心如意?多極世界中美國霸權,殞落之期不遠矣!

【右看】 海珊 福特 台灣島
文 林水秀/政治觀察人士

繩索繞頸,口中不時咒罵美國、伊朗,未幾,腳下閘門放開,伊拉克前總統海珊垂直落下,氣已絕,但死不瞑目。

也不過在海珊嚥氣前兩天,美國前總統福特以93歲高齡辭世,卻是一片哀悼。難道美國人福特,果真比屠村清鄉、清掃政敵的海珊「乾淨」,值得世人崇敬?讓我們回到1975年7月,印尼總統蘇哈托的軍隊拿著福特批准販賣的武器,攻擊東帝汶,其間,蘇哈托赴美與福特在大衛營會談一次,同年12月,福特在東南亞之行中也與蘇哈托會了面。談了些什麼,我們不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至少福特並沒有反對印尼出兵東帝汶。東帝汶在這25年來爭取獨立的過程中,因戰禍、飢饉、無藥可醫死亡者超過20萬人,幾乎有3分之1的東帝汶人民死於非命,說是另一次大屠殺,相信沒人會反對。

海珊與蘇哈托,不多不少都是美國扶植出來力挺的獨裁政權,美國靠前者對付伊朗,靠後者肅清印尼共黨,鞏固冷戰東亞戰線。但在台灣,罵海珊的多,訐譙福特到小布希歷任美國總統者卻少又少,抱老美大腿者卻如過江之鯽,但又忘了蔣氏政權也是老美在背後撐腰。認識與行動的混亂,注定了福爾摩沙今天的墮落,絕非偶然。

[立報] 再論一綱多本的挑戰

繼北北基3縣市決議將在民國100年推動北北基地區的「一綱一本、獨立學測」之後,中中彰投4縣市腳步更快。日昨中中彰投4縣市策略聯盟小組宣布,明年率先「技術性」的統一教科書版本,同時將在99年開始實施獨立基測。而針對反對黨執政縣市一波波接踵而至的「反叛」攻勢,教育部長杜正勝至今仍僅以「非法」之說來加以面對,似乎只能依賴位居「中央」的地位而壓抑之,卻完全看不到自教育政策的層面來嘗試解套。

先前本報即曾以社論指出,所謂的「一綱多本」遭遇質疑、非議,而衍生出今日之「一綱一本」的「倒退」作法,事實上並非完全非理性的對抗,而是審定版的教科書本身的確存在著相當大的問題而令人難以信任。而本報的這個論點日來亦有一例可為證明,也就是,根據教育部自己的「九年一貫教科書評鑑報告」顯示,若以教育部所建議國中生所需學習的「英語千字表」來進行對照(英語千字表其實也是4年前,為因應審定版的英語教科書在單字學習上的混亂而生),並未有任何一個版本達到這一千字的標準,納入比例最高的版本為84.8%,而最低的只有55.4%。換言之,在如此具體的建議之下,各版本教科書尚存在如此懸殊的落差,那麼,根據可「各自表述」的課程綱要的各項學習指標來進行詮釋與編輯,各版本教科書所編纂的內容豈不差異更大?那麼,如何不令教師、學生與家長感到疑惑?

當然,「一綱多本」的精神就是為了呈現知識本身的多樣性,任何定於一尊的知識傳授都是武斷的,這並非是說最終的真理不存在,而是人自知至今無法洞悉最終之真理,因此只能謙虛的試圖以多種途徑來接近之,因此,「一綱多本」的確是較為接近當前人類知識的真正性質與狀態的。但是,問題又因此在於,在「一綱多本」的盡頭,卻又存在著一個「全國一致」的基本學力測驗──超級大聯考,這就使得「一綱多本」的多樣性反而成為混亂的來源。因為全國一致,所以教師、考生與家長便會憂心僅通讀一個版本的「風險」太大,無法安心的僅「押」一注,因此構成了更大的壓力。

因此,若要真正的達成多元化的目標,目前這種全國一致的基本學力測驗就不得不對其進行檢討,否則,這樣的多元化不但不夠徹底,反會造成更多的混亂。而?底抽薪之計,或許是真正落實高中學區(社區)化或所謂的「12年國教」,亦即,完全的作廢高中升學考試。這一作法亦將面臨多種挑戰,教育經費的不足、大學入學的競爭、明星高中的絕對優勢和吸引力、教育資源的分配模式等等,每一個挑戰都極為不易。但是,即使是困難的挑戰,若是能真正釐清問題並勇而面對,總比千篇一律的以「違法」之說來消極面對,要來的更有意義、也更符合教育部存在的角色吧!

[立報] 落實零體罰 猶待各界共同努力

羅德水(教師)、李漢中(永嘉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立法院12日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草案,明訂:「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此一「禁止體罰條款」通過後,立即引起正反不同的討論,贊成者認為,零體罰入法是保障學生人權的具體作法,反對者則對教師管教學生是否因此動輒得咎,以及學校處理校園霸凌等學生偏差行為時是否因此趨向被動消極,感到憂心。

無可諱言,近年來校園體罰確實屢屢成為親師衝突的焦點,然而,也應當看到,現階段仍然以體罰方式管教學生的教師比例其實早已大幅降低,絕大部分的老師也都願意以更專業的方式輔導管教學生。我們樂見各界保障學生人權之用心,問題是徒法不足以自行,零體罰入法之後,學校與教師如何有效輔導管教學生?仍有待各界共同努力。

首先,教育部應對何謂體罰做出明確定義:按前揭教育基本法之規定,所謂「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係一不確定法律概念,條文並未對何謂體罰做出明確定義,然而依教師法第17條之規定,教師又有「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以此觀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若無法釐清何者為體罰,何者為適法的管教方式,或恐將增加學校與教師管教學生時之困擾,可以預見,未來師生、親師之間,因輔導管教問題衍生之紛爭勢必層出不窮。

這顯然不符「零體罰入法」之修法意旨,筆者以為,為落實教育基本法精神,教育部應依立法院附帶決議儘速與全國教師會研擬訂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訂教師輔導管教的權限與體罰之定義,「讓體罰日落,讓管教日出」,俾使基層教師對於輔導管教有一明確可循之處理原則,以減輕本案通過對學校教育所產生之負面影響。

其次,增置專業諮商輔導人力:觀察中小學校園生態,由於資源投入之落差,設有專職輔導教師的高中職鮮少出現體罰相關問題,相較而言,各縣市國中小輔導教師或兼任輔導行政工作之教師同仁,在肩負繁重課務與行政工作壓力下,如何有餘力協助各班老師處理輔導管教學生問題?筆者建議,在完成零體罰入法之後,立法院應進一步修正國民教育法,比照「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之標準,增置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以減輕國中小教師沈重的教學與輔管學生壓力。

再者,重建互信的親師關係:隨著社會的進步,家長或社會輿論對「體罰」的看法確實有了明顯的改變,過去在升學主義的壓力下,許多家長為了學生成績是默許甚至贊成教師施行體罰,然而時至今日,以體罰管教學生的老師幾可說是人人喊打,也有部分家長動輒將教師的過當管教訴諸媒體,即便如此,每當有校園體罰事件見諸報導,也總還會有家長聯名為老師陳情背書,甚至出具所謂「體罰同意書」以為憑證。筆者以為,上述情形其實也恰恰凸顯了體罰問題背後複雜的結構性因素,從這個角度觀察,在家長認知與社會氣氛未完全隨之調整前,光憑零體罰入法是否就此終結校園體罰,顯然不無疑問。

筆者以為,為了學生成績鼓勵教師責罰孩子的家長,與限制教師管教孩子的家長同樣不智,站在教師的立場,最希望的莫過於是,親師之間可以就孩子的問題進行理性溝通,並且共同找出對孩子最為有效的管教方式。

最後,筆者必須再次提醒所有辛苦認真教學的老師們,教師有輔導管教學生之義務,並不意味教師在管教過當或體罰學生時有免於法律責任的權利,此次的零體罰入法雖無罰則,但早在「零體罰入法」前,教師若有體罰學生情事,學校或教育局即可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對教師進行懲處,亦需負擔民刑事責任,情節嚴重者,甚至可依教師法之規定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因此,作為一個專業教育人員,實應多方充實專業諮輔技巧與基本法律概念,在管教學生時,尤應注意是否符合教育目的?是否顧及學生受教權?管教行為是否符合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等要領。

保障學生之受教權與身體自主權符合進步國家的作法,但社會的進步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在零體罰入法之後,對家長、教師、行政部門的挑戰,顯然才正要開始。

2007年1月2日 星期二

[立報] 高鐵通車之後

歷盡曲折,高鐵終於要通車了。在南北距離不大的台灣島,高鐵通車事實上將把台灣變成一個大都會。90分鐘的車程,基本上和美國大都市郊區居民上班通勤時間沒有差別。高鐵的通車,勢將改變台灣的社會生活型態與人們的空間觀念。但是,更值得注意的,高鐵通車,也將改變台灣的社會結構。最後這部分比較少受到媒體評論的重視,我們願聚焦於這部分的探討。

很多分析指出,既然台灣成了一個大都會,高鐵通車將消滅城鄉差距與南北失衡。我們認為這種分析過於樂觀。交通的便捷通常會把各種資源,包括人才,虹吸到交通方便的城市;鄉村地區由於交通相對地更加不便而會進一步地邊緣化。事實上,考察近數百年的人類歷史,當會發現在交通不斷改進的同時,城鄉的落差也不斷地擴大。我們最多只能想像在高鐵通車後,可能產生一批通車族遷居到中南部,她/他們的生活與各種消費活動將增進中南部的經濟繁榮。但是即使如此,也只限於高鐵設站的少數中南部都市,更多沒有高鐵站的中小型城市以及廣泛的鄉村地區反而會相對蕭條。更嚴重的,工作地點還是在台北,甚至會比從前更加集中,財富的生產與資訊的便利將比過去更容易匯集到台北,生活消費所能帶動的經濟成長其實有限。因此,城鄉差距與南北失衡將會更形嚴重。

不僅地理產生的差距不會消減,社會階級的差距同樣不會縮小,甚至會擴大。許多繁榮大都市裡貧民窟的存在,已經足以說明此一問題。高鐵票價不低,已經超過一般人的平均負荷能力;能夠享用此一快速交通工具,從而經由時間的節省而創造商機財富者,不是中上階級,便是企業單位。結果將使強勢階級更易於賺取更多的財富,從而拉大了與弱勢階級的差距。

交通改善造成城鄉差距以及階級分化益形嚴重並不僅限於台灣的高鐵。事實上,晚近全球化也是部分奠基於交通的全球化。早期人們也曾經樂觀地以為全球化把世界化成地球村,將均質化地理的差異;結果世界的貧富差異並未縮小,反而拉大。高鐵的通車也難逃此一規律。

我們並非反對改進交通,但是我們主張所有的改善措施都要有相應的社會政策,例如對於票價的合理安排。然而,由於高鐵係由私人企業BOT興建經營的。他們為了利潤,不可能有此合理的安排。這是全球化新自由主義的必然結果。台灣的高鐵不過為這新自由主義促成兩極化的變化添贈一個例證。

2007年1月1日 星期一

[立報] 台灣現代羅漢腳

台灣地方誌載:「曷言乎羅漢腳也?謂其單身遊食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褲不全,赤腳終生也。」去年正式上班的最後一天傍晚,經濟部宣布開放0.18製程的登陸限制,宣告了台灣高科技產業在代工上的技術領先幅度越來越稀薄,越來越必須仰賴便宜的土地及勞動力成本維持利潤。清朝時期遍布台灣營營謀生的羅漢腳,現在將因為產業鏈的大風吹,換成另一種面目從台灣散佈回中國大陸。

蘇貞昌去年擔任行政院長以來,在兩岸經貿上,就採取著較為開放的立場,尤其是去年召開的「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期間,「蘇修」政策更變成深綠陣營的箭靶,在政治上,這又與民進黨內部的保皇及新系的權力鬥爭掛勾,也就是說,與蘇貞昌結盟的新潮流系,不僅僅在民進黨對待陳水扁的態度上想佔據著「改革派」的位置,而在兩岸政策上面,也開始對兩岸開放政策進行論述佈局,開始以「兩岸供應鍊互補」作為經濟綱領。

但當前台灣已經不比1980年代傳統產業外移時,大批的基層作業員淪為棄婦,年資高的高階管理及技術人員尚因整廠輸出的需才孔急,能成為坐領兩倍、3倍高薪的台幹,還能置產、包二奶。隨著高科技產業在近幾年也有利潤危機後,大批的企業開始至大陸及東南亞進行佈局,幫忙協助訓練當地幹部,輸出的台籍幹部多為正在成家立業的30多歲男性工程師,因為台灣就業機會越來越少,只能在毫無工資誘因下接受公司指派,拋家棄子赴任,沒隔幾年空有技術卻無價格競爭力而被取代,家庭、事業雙頭落空的情況比比皆是。

蘇貞昌政策牽動今年初民進黨立委初選,新系的兩岸開放論點,當然是有利於資本的擴張,但能否吸引到淺綠選民的目光,甚至予以民粹化換成選票,將是重要的觀察焦點。但問題是,作為選民,又要如何穿透這些檯面上漂亮的口號,不要又淪為投票機器?

長期以來,在兩岸議題上,不論是保守派或是開放派,立論的焦點除了隱含於其中的國族論述之外,在經濟上最重要的民粹包裝,預設己方的路線,得以使利益擴散到每一個國民身上。但事實上,死守台灣,更需要資本的高度集中及外勞以降低成本;強進中國,則直接關廠歇業,國民工資收入立時縮水,都無法讓勞工擺脫被決定的命運

從1980年代的關廠歇業潮開始,台灣勞工被拋出就業市場,常常就只能選擇自謀生路,多少人已經在全世界冒險闖蕩,現在更是被公司逼著遠赴海外。但說實話,勞工要寄望透過集體的力量翻轉被決定的宿命,卻因為台灣長期工人運動基層工會組織不易,高層頭人又被收編殆盡,已經面臨難以期待的窘境,清朝時期的羅漢腳幾乎都以橫死貧病了此殘生,實在看不出茫茫鑽營各地的台灣現代羅漢腳,又有什麼出路擺脫悲哀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