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民主寒夜」的合理與不合理
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在被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後,所召開的記者會中,以「民主寒夜」一詞,憤慨的表達出他對於台灣目前政治環境的不滿,這溢於言表的憤恨之情,確是前所未見於馬英九之表情面容的,他的「痛心疾首」之自陳,看來也是其當下心情的真實寫照。
對於馬英九的「民主寒夜」之說,我們在此深覺有深入耙梳之必要,因為台灣自號稱「民主化」以來,「民主」的實質意涵以及「民主」之用詞,就一直具有高度的爭議性;而今,馬英九又以「民主寒夜」以為指控當前的不公,想來這其中的確存在著「大做文章」之必要。而對於「民主寒夜」這一說,我們認為有其合理之處,卻也有其不合理之處,然而,這個合理與不合理,卻巧妙的可以兜合一處而來說明馬英九的「地位」。
首先,先來說明這一說法的「不合理」之處。這一說法的最大的不合理,就在於馬英九將一己之遭遇「放大」而為對於社會政治之定性。闡而言之,馬英九以其自我期許、認知和行為等作為檢視之依據,堅決認為其行為決對在法律所允許之範圍內,然而卻橫遭「貪污罪」之指控。而對照於受總統豁免權而免於刑訴的陳水扁總統,後者非但可以在當前「逍遙法外」,甚至還可以一「非清白之身」大搞「正名」、操弄權力等等政治遊戲。於是心有忿忿的馬英九便以「善良人徬徨無措、邪辟者梟叫狼嚎」以為抗議。但這般的控訴其不合理之處就在於,無論馬英九之遭起訴,或陳水扁當前的「逍遙法外」,這些,都是在一定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之下所產生的結果,或許馬英九認為對己不公,但這卻是「法治」的合理結果之一。
但是,就馬英九之指控的合理性而言,我們的確可以說是看到了「民主制度」之不足所在。在台灣(以及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中,有一種說法是為人所深信、而且也成為政治學之「入門認知」的,也就是,傳統中國訴諸「道德」、「修心」的政治哲學實如敝屣,因為人心不可恃,而必須以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作為依據,如此才能建立起「可長可久」的社會運作制度。當然,這種說法不完全錯誤,但是,論者卻嚴重忽視了道德和人心所具有的重大而基本的作用。因為,制度只能作為外在行為之規範,若人心的道德教化無法並駕,「鴨蛋殼再密也有縫」,各種鑽制度漏洞之行為必然衍生,甚至道德虧欠之行惡者受制度之保護而大剌剌在世上逍遙,這般的情景也不必見怪。由此而言,「民主寒夜」一說,也有其道理之所在。
有趣的是,馬英九向來以高標準之道德自詡,如今卻在合乎法治規範的制度架構下慘遭滑鐵盧,這又說明了什麼?道德之不可恃嗎?我們並不認為,但這卻恰好可以說明以高道德自詡者在當前之社會環境中必然「受苦」的現實,因為其「坦蕩蕩」的心態、不懂也不願鑽制度漏洞,卻極有可能觸犯因為不信人心而制訂得越來越繁複(完善?)的法令,愈趨複雜的法令愈易使人入罪──有心為惡而善鑽漏洞者除外,這便是道家所言「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之真實意涵。現在,看來馬英九生氣了,但他的憤怒會使得他大幅調整他過去所堅持的信念,抑或是堅持到底呢?這將會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觀察,而它的結果也將對於台灣未來人們的道德認知,有著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