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

[立報] 教師毆弱勢生僅罰4萬 家長將提上訴

【記者胡慕情整理報導】去年花蓮縣中城國小老師林玟妝責打阿美族黃姓學生成傷一案,經花蓮地方法院以簡易庭判決傷害罪,減刑後應執行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只罰4萬元了事。家長與人本基金會質疑審理過程不公,決定上訴到底。

人本:案情疑點重重

人本基金會屏東分會主任張萍與秘書林盈潔調查訪談關係人士,發現案件疑點重重。張萍說,林玟妝95學年度第一學期擔任5年忠班導師,對作業沒交或教不會的學生經常鞭打。開學時,首先使用「愛的小手」,打壞一支後改換藤條。使用藤條時發現教室有金屬長棍,便說「以後藤條壞掉就用這個!」後來藤條打壞,果然改用金屬長棍。

黃生母親因為發現作業簿未批改,於學期中10月23日、30日、11月21日共寫3次連絡簿詢問。結果11月22日林玟妝看完聯絡簿後,對黃母一再質疑非常生氣,要求黃生去別班上課。回到講台見黃生在教室外徘徊,竟將連絡簿摔向走廊。

課輔時,林玟妝表示「明天要背論語」,並問黃生要背哪裡?黃生回答第11頁。林玟妝說:不行,且規定黃生要背11到15頁。先前曾被林玟妝懲罰,黃生的屁股已淤青,隔天論語背不出來時,黃生無法忍受,跑至走廊;林玟妝要黃生回教室,承諾回教室就不打,但黃生依然受罰。

黃生實在太痛,跑到隔壁孝班後門外走廊,林玟妝追打,隔壁班全班同學都看見,但孝班導師叫同學頭不要看。被追打回忠班教室後,林玟妝要求三位身材高、力氣大的同學控制黃生,並問全班同學要打黃生幾下?有人回答11下後,林玟妝開始鞭打。

黃生母親發現黃生屁股淤血嚴重,緊急帶往玉里榮民醫院急診驗傷。急診處醫師歐嘉文一開始以為是家暴,但這已是他診察的第3件中城國小學生體罰傷害。林盈潔說,黃生雙臀淤血20×15公分、背10×0.2公分2處,左上臂至手背多處受傷,右臂至前臂有3處,左髖4×2公分瘀血,右後大腿也有。林盈潔質疑,黃生只因作文寫在白紙及未背論語等細故,為何要遭受導師連續兩日以鐵棍責打並追打出教室,讓全班成為暴力的「目睹兒」、教唆學生妨害他人自由?

家長:盼還事件原貌

因林玟妝連2天打傷學生,法官一開始分別判林玟妝拘役40天跟50天,但又說林玟妝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以前,符合剛通過的減刑條例,所以可減半並易科罰金;張萍不解,減半應是45天,法官為何可以自行裁量將尾數5天減掉?

根據判決書上,減尾數是因為「審酌被告身為國小之教師,縱然其認為係為督促學生按時繳交作業得對被害人施以懲戒,然其所使用之方法實已超出法律容許之範圍,所為未能達到教育目的,反使被害人產生恐懼之心,造成被害人學習之阻力,然審酌被告之動機、行為後自始均坦承犯行,且已對其所為深知悔悟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但家長無法接受的是,偵訊完畢聽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人本基金會與家長就立即反對,以提告的公然侮辱及妨害自由罪未獲調查,且雙方未和解為由,向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聲請依通常程序審理此案。但卻被庭長以「可免『積極負責,用心教學』」的老師因求好心切的錯誤,面臨通常程序審判的壓力駁回。

黃生父母表示不在乎刑期長短,也不希望老師被關,但認為判決應還原事件原貌。張萍認為,判決代表林玟妝確實受司法及教育行政體系的保護,且製造兒童人權城鄉差距。

諮商師陳麗美表示,暴力帶來的傷害遠想像中還大,後遺症相當多樣,具原住民身份的黃生是社會弱勢,此次判決恐怕將留下陰影。希望社會重視後山兒童也有人權,呼籲二審法官明察秋毫,調查中城案真相,讓公正的判決還孩子公道。

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人本] 事未查,理未明,判決令人不服

-花蓮中城國小體罰案上訴記者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2007/08/30

95年12月12、13日花蓮縣中城國小老師林玟妝責打阿美族黃姓學生成傷一案,經花蓮地方法院以簡易庭於96年8月2日判決傷害罪,共處九十天拘役,給予減刑後應執行四十天,並得易科罰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也就是說林老師把學生打傷,還能被減刑,結果只罰四萬元就了事。

如果整個過程都公正處理,應該調查的都有調查,真相清清楚楚,即使法官心裡上是站在老師那一邊,我們也沒有話講,但整個審理過程卻都不給人正常的期待,明顯偏袒林玟妝,因此這種判決結果令人不服,我們一定要協助上訴到底。

一、 老師教唆同學壓住黃生讓老師打一事為何不用起訴?

黃姓學童因作文寫在白紙上及未背論語等細故,遭導師林玟妝連續於12、13兩日以鐵棍責打,13日早自習時並追打出教室兩次,進教室後再教唆三名同學分別按手、壓肩、掀開衣服,以強制力量壓制受害學童讓其繼續以鐵棍鞭打,中途還問全班「夠不夠?」,期間又「重來」、「Double」...。其犯罪手段之殘忍,能因其「老師」身份而淡化嗎?

這不僅使黃生身體受傷、讓全班成為暴力的「目睹兒」,教唆學生妨害他人自由更是不可原諒。林老師自己都承認了,儘管辯解原因說是要避免傷到其他部位,簡易庭開庭時,蒞庭檢察官就此聲請追加公然侮辱及妨害自由等罪,但法官為什麼要當庭擋下來不讓檢察官追加?這難道不是偏袒嗎?

二、 到底打幾下?為何只採認老師說法而不調查?

黃生家長告訴法官黃生前後被打一百多下,而林老師在偵查庭、刑事簡易庭及玉里鎮調解委員會,均稱只有打十幾下,不到二十下;對於這個足以影響刑度的差距,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花蓮地方法院為何就是不調查清楚,又為何只採信被告林玟妝說法?

根據本會訪談目擊者之紀錄顯示,光是最後一段打屁股就打了五十幾下,遑論之前追打出去兩次。打十幾下能把屁股打成淤青20×15cm外,全身還有十餘處傷痕嗎?法官全憑被告林玟妝說法量刑,難道不是偏袒?

三、為什麼打傷人還能減刑?

因為12日及13日連續兩天打傷黃生,法官一開始分別判林玟妝拘役四十天跟五十天,但是說林玟妝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以前,符合剛通過的減刑條例所需條件,所以都減半了還可易科罰金,減半後本應是四十五天,法官又自行裁量把尾數五天減掉,因此變成四十天,為什麼呢?

判決書上寫:「審酌被告身為國小之教師,縱然其認為係為督促學生按時繳交作業得對被害人施以懲戒,然其所使用之方法實已超出法律容許之範圍,所為未能達到教育目的,反使被害人產生恐懼之心,造成被害人學習之阻力,然審酌被告之動機、行為後自始均坦承犯行,且已對其所為深知悔悟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深知悔悟的人會誠實面對自己做過的事情,只承認打十幾下而且至始至終沒有向受害學童道歉的人,算是坦承嗎?究竟悔悟了什麼?

真不知道連打幾下都沒調查清楚,檢察官如何認定林玟妝「行為後自始均坦承犯行,且已對其所為深知悔悟等一切情狀」法官為何只記得立法院剛通過減刑條例,就不記得立法院也剛通過立法禁止學校體罰?這難道不是偏袒嗎?

四、為什麼只開一次庭又只傳被告就好?

偵訊完畢時聽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我們立即反對,並以我方所提告的公然侮辱及妨害自由罪未獲調查,且雙方未和解為由,向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聲請依通常程序審理本案,受理法官覺得有理由寫簽呈欲改由通常程序審理,卻被庭長以『可免「積極負責,用心教學」的老師即被告因一次求好心切的錯誤,立即面臨通常程序審判的壓力。』為由駁回,花蓮地方法院院長則批示:『…可以卷証逕予論處。請參酌庭長意見。』

這就難怪簡易庭法官總共只開庭一次,且僅傳被告林玟妝出庭,而最後是這種結果。庭長怎麼知道林玟妝是「一次求好心切」?如何調查出來的?這樣未審先判難道不是偏袒嗎?

五、期盼兒童人權沒有城鄉差距

受害學童之父母於8月初收到判決後十分痛心,並表示:「他們不在乎刑期長短,也不希望林老師被關,只希望判決能還原事件原貌,還他們全家清白。」

但此一草率判決只代表林玟妝老師確實受到司法及教育行政體系的盡力保護,她打傷人被告發卻像是她受害一樣,公道何在!

我們必須公道的說,這樣的案子如果發生在都會區,絕不會是這樣的結果,如果發生在中產階級家庭,也絕不會是這樣的結果,這樣的判決絕對是一個製造兒童人權城鄉差距的判決。

後山的兒童也有人權,絕不能如此被輕忽與漠視,我們呼籲二審法官能明察秋毫,調查中城案真相,讓公正的判決還孩子公道。

2007年8月25日 星期六

[勞動者] 勞保五人以下強制投保修法受挫!

作者\台灣勞工陣線

「一位律師對他的助理說,我非常懂法律,我不需要幫你保勞、健保,請你自己到我太太的某某職業工會投保,保費你自行負擔!問題是,如果送件到法院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職業災害?如何解決?」

「一位送瓦斯的工人,老闆說他沒有勞、健保,薪水很低,保費又要自己負擔,且不知道要去那保,如今發生氣爆,全身百分之80斟傷,連最基本的勞保都沒有,不知怎麼辦才好!」

這些故事,可能發生在你的週遭,甚至於在你的家人身上!尤其是台灣過去在醫療及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的趨使之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亂保、錯保的情況,普遍存在,而現行保條例將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排除,以及因僱主逃避社會安全義務等,使得勞工在遭遇各項風險事故時,無法得到社會保險應有的賠償。

在立法院這個會期各項待審勞工法案之中,許多基層勞工殷殷期盼勞保條例修正草案,除投保年齡上限從60 歲提高到65 歲之外,包括「勞保年金化」以及第六條「四人以下強制投保」的修正都遭到嚴重的挫敗。其中,四人以下強制投保這項嘉惠基層勞工最甚的修正,在委員初審通過後交付朝野協商,遭到立法院部份立法委員以「影響職業工會生存」為由遭到擱置、保留。諷刺的是,在這反對修法的立法委員包括兼具 「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杰;此舉可謂陷基層弱勢勞工不義,除了應受最嚴厲的譴責之外,其所屬政黨也必須概括承受,勞工應以選票制裁。

社會保險的本意在於保障每一個受僱者在遭遇風險事故時,得到應有的補償,因此,雇主理應負起大部份的責任。然而,根據勞委會的統計,這次的修法將四人以下的企業納入,影響之被保險人僅約六萬餘人,謂影響職業工會之生存,實為誇大其辭;過去,法律讓雇主合法的逃避其在社會保險中應盡的責任,致使其必須無奈的透過職業工會投保,進而多負擔百分之40 %的保費,錯保,甚至於乾脆不保所產生職場風險,更是國內社會安全體系中的一大隱憂。

在這個立法院會期之中通過的勞工法案已屈指可數,而攸關最底層弱勢勞工權益的「四人以下」強制投保修正案,應儘速通過,否則,就是立法委員嚴重瀆職,應受譴責。因此,奉勸在立法院朝野協商過程中出賣勞工,極力阻擋的立法委員應立即懸崖勒馬,成為勞工的公敵,同事,也是還給基層弱勢勞工一個公道。

2007年8月24日 星期五

[立報] 匈牙利人考驗東歐同性戀禁忌

「我是賈柏‧塞特伊,一個忠誠的東歐匈牙利市民、公務員、政府職員,以及同性戀。」

身為高級政府政治官員的塞特伊,揣想了數個可以在東歐這個後共產國家公開出櫃的場合,最後選擇了7月初的同志驕傲日前兩日,認為這是最具挑戰性的。

匈牙利政府人力資源部國務秘書塞特伊冒著被敵視的危險公開出櫃,因為他想要凸顯出東歐長期以來對少數(並不止是對同性戀)的不寬容。

被共產黨政權統治數10年之後,同性戀不是被禁止,就是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所以此刻,大多數東歐人還是很難接受同性戀。缺少對同性戀的容忍甚至造成某些地區出現高漲的民族主義。

塞特伊告訴路透社:「我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才出櫃,我想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在1990年的時候我22歲。」他抱怨1989年崩潰的匈牙利共產黨政權,因為共產黨讓很多同性戀者無法公開坦承性向。「我22歲前,一直覺得自己是異類。」

東歐目前只有捷克和斯洛維尼亞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沒有一個前共產主義國家允許同性婚姻,更沒有法律條文來保護少數性向的這群人免於歧視。

塞特伊說:「這是這個區域的嚴重議題。」他之前長時間待在紐約和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直到去年才回到家鄉接下政府職務。「我一向和少數打交道,無論是少數族群、猶太人議題或者是同性戀議題。」

在他公開談話的兩日後,一年一度布達佩斯同志驕傲日的參與者就被蛋洗,雖然現場聚集了約2百名反對同性戀的極右派示威者,但是只有一隊重裝軍警到場防止突發的暴力事件。

28歲的心理系畢業生安德斯‧佤孔伊說:「我並不害怕,因為有警察在,很多警察。但是當警察離去,這群人在距離我3步的地方對著我喊『髒東西』,那時候我真的害怕了。」

罪孽

國際男女同性戀聯合會歐洲區的公共專員朱利‧拉夫利寇表示:「不止政治精英,而是整個社會嚴重區少對同性戀者的瞭解。」

雖然剛在今年加入歐盟的鄰國羅馬尼亞已經在法律層面上承認同性戀,但是很多人接受的還是充滿權威的東正教觀點,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孽、一種疾病。羅馬尼亞在共產黨獨裁者尼古拉‧希奧塞古統治期間,於1968年立法禁止同性戀,在這期間,數百人被捕入獄。

在今年6月,數百名示威者企圖破壞布達佩斯的同性戀遊行,警方扣留了數10名示威者。在羅馬天主教盛行的克羅埃西亞,只有少數同性戀者勇敢出櫃,大多數同性戀者依舊過著雙面生活。

波蘭最近受到歐盟議會議員的火力抨擊,因為它最近正式決議,在27個省推行同性戀有罪的條例。保守的民族主義政黨波蘭家庭聯盟,最近在國會中提出動議,建議開除那些在學校宣揚「同性戀生活方式」的教師,並要立法禁止在學校宣傳同性戀。

當波蘭總理卡欽斯基被問到,如果有政府官員出櫃時,他會作何反應,他說:「只要他不是來自我的政營,我就會很高興。」他也是波蘭的教育部長。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同性戀婚姻平權的路上,匈牙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根據歐盟去年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52%的捷克人認為歐洲應該允許同性戀婚姻,但是只有18%的匈牙利人如此認為。

在接下來的抗議歧視活動中,兩名匈牙利女同性戀者於7月14日,在布達佩斯的多瑙河舉行非正式的結婚儀式。

匈牙利聯合政府的其中一員,自由民主黨已經提出動議,希望可以找出折衷方案,讓國會同意讓同性戀婚姻註冊,就像捷克一樣。

塞特伊指出:「紐約的同志驕傲日遊行讓我眼界大開,那是一個屬於成千上萬人的嘉年華會,一家人會一起出席這個活動,而大人會教導小孩,什麼是寬容。」他說,不再討論同性戀議題當然是他所樂見的,但是當情況需要時,他還是會繼續討論。

(路透社)

[立報] 暴力與禁令下的東歐同志驕傲日

歐洲對於同性戀行為的態度雖然日漸開放,但是從東歐幾個國家在同志驕傲日(Gay Pride)舉辦活動時,仍可見民眾敵視的眼光。酷兒們遊行時候,在活動中被暴力相向,或是被民眾制止的事件頻傳。以下為一些案例。

匈牙利:7月初,布達佩斯舉行同性戀大遊行時,約有2百名極右派群眾在旁抗議同性戀行為,向遊行群眾丟擲雞蛋,諷刺的是,現場只有一名警力維持秩序。

拉脫維亞:今年6月初,拉脫維亞和來自其他歐洲國家的同性戀者舉辦同性戀大遊行的場地,用了嚴密的圍籬保護遊行隊伍;去年,當地政府禁止了同志驕傲大遊行和幾場反同性戀陣營試圖搗亂的活動;前年,數千名民眾試圖用人牆抵抗進行中的遊行。

立陶宛:5月申請第一次於首都維爾紐斯舉辦的同性戀活動被拒絕;同月份,考納斯市的巴士司機在歐盟和當地政府支持的活動中,集體拒載同性戀的支持者。

波蘭:總統萊赫‧卡欽斯基(Lech Kaczyinski)當年還是華沙市長時,曾經禁止兩個同性戀遊行活動;而去年,法院宣告某個城市禁止同性戀活動屬違法行為之後,華沙市政府才不情願地讓酷兒舉辦同性戀活動。

羅馬尼亞:6月時,在首都布加勒斯特約有5百名同性戀擁護者,以示威遊行的方式呼籲不應歧視同性戀,並敦促政府儘快立法同意同性結婚。過程中,大批警察逮捕了數百名試圖阻止同性戀遊行的示威者。

俄羅斯:莫斯科市長尤里‧盧日科(Yuri Luzhkov)直言同性戀遊行是「撒旦」,並駁回6月的同志驕傲日遊行申請,歐洲議會成員和極端主義者皆參與該遊行活動。其實去年,一場偷偷舉行的同性戀遊行被警察制止,過程中有基督教激進份子和新納粹主義者對遊行者施暴。

(路透社)

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

[立報] 從18.47分談起

羅德水(教師)

96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於8月8日放榜,依據大學招聯會公布的資料顯示,今年的大學錄取率再創96.28%新高,最低錄取分數則創18.47分新低。

各界對這樣的現象提出了許多看法,其中當以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與濟南大學教授李家同的意見最為動見觀瞻,筆者以為,在探討當前高教問題時,我們更不能忽略李遠哲與李家同等具有影響教育政策走向的學者的看法,歸納李遠哲與李家同的意見主要有以下幾點:

18分上大學令人驚恐:毫無意外,一般評論與媒體報導對18分也可以上大學大肆抨擊,咸認應通盤檢討,李家同教授8月9日在聯合報的投書也持同樣看法:「大學指定考試放榜,這次的紀錄已經到了令人驚恐的地步,最低分已經降低到了18.47分,平均每科只有3分,也可以進入大學,難怪社會一片譁然了。」

筆者以為,在生源日益減少,大學招生人數卻反相遞增的基礎上,會有這樣的結果著實再正常不過。事實上,無論是錄取率3成的大學聯考時代,或是錄取率幾達百分之百的今天,大學升學考試的分數從來都呈常態分佈,差別在於當錄取率3成時,只有成績前30%的學生能如願上大學,最低錄取分數自然落在常態分佈的右端前1/4,當然不會出現極低分錄取的情況,相反地,在指考錄取率高達96.28%的今天,最低錄取分數自然向左橫移到常態分佈的最左端,總分不到100分卻能上大學的情形可謂比比皆是,何足怪哉?今年全國共有13個校系錄取總分不到60分,即為明證。

大學生素質低落根源在於中小學教育未辦好:針對大學生素質低落的現象,教育部決定要對學校從嚴評鑑,設立退場機制,李家同則認為教育部「應該對這種現象負起全部的責任」,「因為他們當初鼓勵私人興學,大家照你的意思做了,你就不能忽然在進場以後,大談退場機制。那些大學當初是不該成立的,現在已經成立,政府總要負起責任來。」不過,李家同話鋒一轉卻又指出,「應該注意的是:高中生程度不好,絕不是高中的錯,這些學生,在國中就沒有學好,國中之所以出問題,完全是因為小學時就出了問題。」

我們完全同意李教授要求教育部負起責任的說法,但對於其將大學生素質低落歸因於小學教育沒有辦好的論調,則無法認同。前面說過,在大學幾乎有考必上的今天,排名在後端的校系免不了要招收程度參差不齊的學生,這是統計問題,與中小學教育辦得好壞何干?不客氣一點說,大學生程度下滑甚至遲早有大學倒閉,都是早在當年廣設大學時就可預見的現象,當年既然有勇氣廣設大學,現在又為何無法接受低分上大學的必然結果?中小學的辦學成效當然可以檢討,不過,若率爾認為大學生素質低落根源在於中小學教育未辦好,恐怕有歸因謬誤之虞。

尤其必須指出的是,國民教育有國民教育的目的,絕不是只為了培養大學生,或是成為高等教育的預備教育,筆者不免憂心,在各界憂慮學生程度下降之際,主管機關又要拿李家同教授的話大做文章,變相增加中小學學生的學習壓力。

大學浮濫設校不能全怪教育部:針對各界紛紛要求教育部為上述種種現象負責,李遠哲則表示,後段的大學應該要自籌財源,加強教育品質,而不是把所有的責任,全部推回給政府,李遠哲進一步說,大學膨脹不是大學的錯,而是政治的考量,立法委員尤其要負最大責任。

對於李遠哲的說法,筆者萬萬無法認同。我們以為,當年的「廣設大學」政策究竟源自立委施壓,或是出於「有力人士」的建議,首先應予釐清,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原因如何,作為全國最高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的教育部,都應為制訂錯誤政策與未能堅持教育專業負起全盤責任,並向全國人民致歉。

從以上的討論得知,李遠哲與李家同,一位是前中研院院長,一位是前濟南大學校長,他們對以上教育議題的看法不僅不甚相同,甚至有相互衝突之處,相同的是,兩位都是台灣教改十餘年來有著舉足輕重影響力的學者,差別或許在於前者的影響力日減,後者則日增。無論如何,從他們的相關發言,益加凸顯基層教師淪為執行錯誤教改政策工具的悲哀,為免重蹈覆轍,在各界要求檢討高教問題的今天,我們只企盼對於所謂學者專家或社會清流的建議,或許還是聽聽就好。

[立報] 再論公司治理

【左看】 淪為二次金改打手
文 倪世傑/研究生

自張俊雄就任行政院長後,陳水扁再次推動二次金改,學界這一次算是推陳出新,做出了新的門面妝點工作。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柯承亨日前接受專訪表示,在推動銀行整併的過程中,卻出現財團化的質疑,關鍵就在於那些要併購銀行的公司,是否已經做好公司治理,讓外界放心把銀行交給他們經營。

身為自由派經濟學者,柯院長完全忘了,市場經濟最具效率的情況必須根除寡佔與壟斷,才能夠達成一定程度的自由競爭,促進效率,這是經濟學ABC。但這經濟學ABC他看來是有問題的,因為出現了過度競爭(overbanking)的問題,所以改以聯合壟斷。但二次金改下的聯合壟斷未來真能促進金融市場的效率嗎?這一點從未提及,眼中只有錢的銀行,會不會犧牲中下階級民眾的權益,也從來不是議題的核心;最後,如果公司治理當真是靈丹妙藥,那為何不讓經營不善的銀行試一試何謂「好的公司治理」機制,看看中華銀、寶華銀能否因此起死回生?

用公司治理的名目,遮掩國有資產被私營資本侵吞的現實,粉飾台灣金融市場即將被壟斷的未來,的確相當高明。但令人好奇的是,在台灣當前獨立董事多為政府退職官員出任的現實下,未來官府與銀行能有多少誠意執行與介入公司治理?官商交結下的公司治理,能不破功嗎?


【右看】 裙帶資本主義的借屍還魂
文 林水秀/政治觀察人士

經濟日報前日以大幅版面刊登獨立董事的真實面目,年薪千萬、配車、辦公室的鑽石級獨立董事不乏其人,更令人側目的是,他們多半是政府退休官員,堪稱全球化時代新裙帶資本主義官商一體的傑作。

先就獨立董事能不能拿高津貼報酬這一點來看。有人認為,獨立董事不應拿過高津貼,因這免不了讓人懷疑其能否秉持「獨立性」,尤其是擔負起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有人認為,獨立董事也一塊兒承擔了相當大的責任和風險,公司出包,獨立董事也是要跟著坐牢的,所以,拿高報酬津貼無妨。

在這裡明顯缺乏對獨董的規範,以英國為例,獨立董事的薪酬應為公司董事薪酬的5%~10%,且因責任重大,英國的獨立董事們都必須要投保「責任險」。

再就屬性而言,獨立董事是介於「內部人」和「各級投資人」之間必須保持中立性和客觀公正性的「第三方」,也是之所以稱之為「獨立」的原因,但今天找高官擔任獨立董事,無異是花錢買政府公關,便利打通官門之舉,這又有何獨立性可言?在與資方有好的關係下擔任獨立董事,又如何能期待他們保衛小股東與員工的權益?

直言之,台灣的獨立董事依舊是官商勾結路徑依賴下必然的結果,橘越淮為枳,一切都走了味。

2007年8月21日 星期二

[立報] 以公司治理之名

【左看】 化橘為枳 其來有自
文 朱政騏/博士生

高鐵主管坐領高薪引發詬病後,又爆出多位卸任官員獲私人企業延攬為獨立董監事,同樣可身兼多職,薪資數十倍於基層員工。卸任官員藉「公司治理」之名充當資本家攏絡公家機關的渠道,完全沒有「獨立」之實,反將「公司」乃至「公家機關」變成所謂「經營階層」寡頭決策的禁臠。

「公司治理」應是以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為中心向外擴散,納入更多人共同參與整治管理。換言之,每日每夜與高鐵朝夕相處的基層員工是獨立董事的最佳人選;因高鐵開發、通車而受到影響的週邊居民,也是獨立董事該考慮的對象;由於高鐵營運以致原本通勤方式受到影響的通勤族亦是候選人;最後還有搭乘高鐵的乘客。無論如何絕不是另類的結黨營私、利益輸送,怎奈台灣社會組織結社的土壤薄弱,缺乏集體意識,徒有因私有化而高漲的個人意識,無怪橘越淮而成枳,「公司治理」成了「官私自利」的方便法門。

資本家攏絡人心的管道與方式五花八門,不必假公司治理之名亦然。更捏造理論曰:人脈就是金脈!使升斗小民也做起大頭夢,將人與人的交往視為飛黃騰達的工具。是故,如此假公濟私之舉,竟被視為理所當然。


【右看】 高估的治理價值
文 陳啟諒/政治評論員

M型社會下薪資分配呈現M型狀況,似乎沒有必要大驚小怪,然而M的谷與峰之間的差距究竟多少才合理,則有必要斟酌一番。我們當然不是教條的勞動價值論者,狹隘的認為勞動才是價值的唯一來源,證諸歷史,管理者的領導創新,往往也是重要的價值來源。

不過管理者與基層員工一樣,都要證明自己創造價值的能力,才可以說服他人同意自己領取相應的薪酬。此番高鐵既然坦誠營運後虧損,那麼理當檢討未來待改進的地方在哪裡?是什麼環節出了問題?除了基層的員工之外,必須徹底檢討的當然也包括了管理階層。但我們發現在公司虧損的同時,竟有管理者享有高薪,難不成意味著所有虧損的過錯都在基層員工,而管理者非但不必為虧損負責,反倒居功厥偉嗎?

我們肯定管理者的價值,但不能以為它就是不證自明、不可質疑的。睽諸市面上許多所謂的「管理理論」,其實都是新瓶舊酒,空有絢麗的詞彙包裝,實則抄襲舊有的炒冷飯。畢竟偶爾扮扮大師、充當名嘴倒還無傷大雅,但久而久之讓人誤以為每位管理者都是人上人,套上管理、治理的外衣就不會犯錯,從而它的價值也就被過份高估了。

2007年8月20日 星期一

[立報] 親美?反美?瘦肉精開放背後

衛生署上週開放豬肉的瘦肉精殘留標準,全台譁然。去年10月農委會才將瘦肉精訂為禁藥,「國內不得使用、進口不得檢出」,20幾公噸被驗出瘦肉精的豬肉貨櫃也因此被扣在高雄海關,衛生署在短短時間內,就放寬標準「就地合法」,要說美國在裡面沒有壓力,那真是沒人信。政府替美國產品量身打造法規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全民早該自問怎麼會養出如此軟骨頭的政府。

但要說民進黨政府得了懼美症,恐怕也不見得。不論是2004年的總統大選綁公投,或是去年的廢國統會,陳水扁不是沒有對美國展現強勢態度。另外,類似國與國之間爭端,多是有來有往的政經交易,美台關係也不例外,端看彼此之間交換的是什麼。如果大家不健忘,兩年前,在反反分裂法遊行前,陳水扁想出席遊行、美國卻反對的當口,陳水扁丟出狂牛症牛肉重新開放進口開放的承諾。這次瘦肉精豬肉開放,傳出是總統陳水扁出訪得以過境美國的交換條件,或許非空穴來風。

台灣爭議日深的藍綠鬥爭,政客的民粹操弄只是其中一個面向,民眾愈來愈痼結的統獨意識型態,也常常反過頭來決定政客的政策走向。不論是公投綁大選或廢國統會,獨派民眾的支持成為陳水扁抗美堅強的後盾,至於狂牛症牛肉、蠹蛾蘋果、瘦肉精豬肉的開放,也在拉美抗中的前提下,獨派民眾睜一隻眼閉一眼,縱使社會輿論反彈,卻難以根本撼動。至於藍軍政治人物的反應,也是在同樣邏輯下的產物,綠軍抗美時就批打壞與美關係,綠軍親美則力陳台灣不該做美國的第51州。藍綠間按照各自意識型態的需求親美或抗美,撕裂的卻是認真討論台美關係的本質。

其實不論核四廠停建、美國食品安全控管、軍購案等等與台美關係相關的爭議,都有其值得討論的深刻問題,但統獨爭議的排擠作用,使得許多議題,淪為藍綠戰場上的附屬品。這幾年下來,台灣的民主化不僅沒有形成成熟的公民社會,反而因為統獨的排他性動員,許多議題成為配角,更讓NGO團體主動區辨議題的藍綠自我設限、投鼠忌器。如狂牛肉開放涉及的國民健康及食品衛生議題,除了立委在立院召開記者會訴諸輿論之外,僅剩下消基會在螳臂擋車。這次瘦肉精開放,還好有豬農這些「利害關係人」,才稍稍讓政府不敢小覷,但衛生署仍敢強渡關山,打算事後進行政策利誘進行招安。公民社會的沈默,才是政府改一而再再而三故技重施的主因。

如果我們被統獨議題和藍綠鬥爭所制約,任何離譜的政策都摸摸鼻子默認,也別怪政府敢強餵狂牛肉及瘦肉精到我們的肚子裡。你無法決定政治人物,就由政治人物決定你,這是政治與公民社會間殘酷的實力原則。

2007年8月18日 星期六

[勞動者] 全球化時代下的就業困境

作者\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被剝削總比失業好」。這是美國經濟學家Paul Krugman描述全球化下的第三世界國家命運時,大聲的反駁批評全球化者的言論,他認為,被剝削,至少還可以活著,但失業,可能連活著的機會都沒有。這樣的說法,某種程度上符合了全球化效應下開發中國家勞工被迫接受惡劣勞動環境的事實,而資本流動及全球生產分工體系發展,地位優勢的跨國集團(多國企業),挾著資本快速流動的本錢,讓許多國家政府不得不屆從於其海外投資的意願。但以此同時,也形成了國際市民社會運動的全球連結與矛盾,更讓國際間市民社會、勞工運動在 「反血汗工廠」(Sweatshop)與「先求有、再求好」的矛盾之下,練習著全球化架構下合作與衝突。

然而,在各國紛紛加入 WTO,並且透過多邊、雙邊談判,簽定所謂的 FTA(Free Trade Agreement)的同時,全球化對於一般勞工的影響為何?恐怕許多勞工迄今仍然霧裡看花,是否如果政府及強勢媒體所宣傳的好處?是否對大部份無法流動的勞動族群,以及被迫流動的移住勞工造成衝擊?而未來又應如何因應,為本文所欲嘗試討論的重要議題,以下,本文將從幾個面向切入,探討全球化時代下對於就業的影響與衝擊,以及工會、非政府組織之間跨國行動的可能。

經濟全球化對勞動的影響

經濟全球化對於就業的影響,可謂眾說紛紜,支持者主張全球化將帶動各國的經濟發展,進而促進就業;但反對者則認為,全球化不僅未能帶來想像中的經濟及就業榮景,反而會造成「贏者通吃」的局面,但肯定的是,所謂的「贏者」,是指那些有能力及有機會和全球化接軌的勞動者,而這些人,可能僅占勞動人口的百分之二十或更低,全球化時代的就業困境,對於大部份受雇者而言,可能只是瞎子摸象般的沮喪,而我們可以從下以幾個命題來窺探全球化對於各國就業的影響。

首先是「失業問題惡化」。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或俗稱的「泰式酸辣湯疾病」(Tom Yum Kong Disease)從泰國蔓延開來,瞬間造成 1,300人失業, 更突顯了全球化下資本快速流動對流動性相較於低 (甚至於無能力)的勞動者衝擊。更有專家預測,在可預期的未來,全球30億的人口中,可能有超過三分之一是處境失業的狀態;而隨著全球資本的流動,數以百萬計的已開發國家勞工,面臨勞動位置被裁徹的命運,根據1994年一項針對OECD國家3,500萬人失業者的調查推估,其中1,500萬人完全放棄就業希望,而淪為所謂「全球化的失敗者」。從過去各國的經驗顯示,全球化並未如預期的帶來就業機會,但在資本流動的推波助瀾之下,大部份國家內國的勞動者,只能默默苦嘗著全球化潛在失敗者及全球化失敗者的惡果。

其次是全球化對於「國家主權的腐蝕」。 富可敵國的跨國企業(TNC)已取代國民國家,一躍成為全球化的主動者。一間跨國企業一年的營業總額, 可能等同於同在這世界某個角落一個國家的國民生產毛額,美國的General Electric(GE)約等同於印尼、伊朗;英國/荷蘭的Shell 石油
公司約等同於新加坡;日本的Toyota汽車約等同於希臘;而瑞士的NestléAG食品公司,約等同於魔界紐西蘭。國家對於這些跨國企業而言,或許只是一個生產據點及消費市場,而這個分工體系的運作,卻往往操縱在這些跨國企業的手中,在這種全球化效應所產生的脫勾(Disembedding),不僅弱化了國家的經濟主權,而內國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及環境保護,也在這
個追求金錢利益的狂潮下淪為犧牲品,其中,以BMW 在美國設廠的例子,最為經典。

第三,是工會力量的危機。資本的流動不僅牽動著勞動者的就業機會,同時也造成一國工會組織發展的弱化,隨著就業型態的轉變,各國的工會組織率不斷的往下修正,削弱了工會透過集體協商保有工作權及保障勞動處境的能力,直接衝擊勞動市場。

最後則是勞動的去形式化。美國媒體工作者Thomas L. Friedman著書 The World Is Flat,描述了科技進步對於就業型態的影響,其中包括跨國際外包分工體系的形成,例如,歐洲兩大航空公司的訂位系統,是外包給遠在世界另一端,薪資相對便宜的印度及巴基斯坦;而美國的醫院如何透過視訊科技,將初步的臨床分析外包給印度醫師等等,都是未來在全球化時代下,各國勞動者不能忽視的衝擊。然而,在勞動關係去管制化、去形式化、去中心化,以及彈性化的促使之下,包括勞動派遣、部份工時、電傳、電派(wall-mart 運用的一種以客戶流量控制員工人員的僱用型態)等非典型僱用型態的出現與盛行,逐侵蝕著勞動者的就業機會與勞動條件。

自由貿易協定對各國就業的衝擊

自由貿易協定(FTA),在WTO的架構下,成為各國競逐的重要戰場,但伴隨而來所謂關稅障礙的解除與國民待遇的落實,是否真的保障了內國勞動者或消費者的權益,或許是一個見仁見智,但在實證上卻明顯不利於弱勢國的局面,其中,主要的影響層面在於農業部門的勞動者,因此,在 WTO各回合的談判,以及各國各自簽訂FTA 的過程中,往往遭遇農民團體激烈的抗爭。

然而,這可能只是一場弱肉強食的騙局。尤其是以極力推崇自由貿易的美國,更為明顯。在這場騙局之下,強勢國對於農業、畜牧的補貼,成就了其在全球市場中的壟斷地位,例如,美國政府對於德州棉農一年的價格補貼,可能等同或超過整個非洲棉農一年的收入(詳見一件T 恤的全球經濟之旅);另外的例子包括在NAFTA 的架構下,透過對專利的控制,讓墨西哥的王米價格下跌百分之七十,影響數以千萬計的農民生活。

1999年11月WTO 於美國西雅圖召開部長會議,來自世界各國反全球化運動者齊聚西雅圖,抗議自由貿易對於農民及勞工的衝擊,其中,在農業議題上,強勢國的農業補貼政策對弱勢國的不公平競爭,要求各國開放農產品進口等,都是反全球化運動關心的重要議題。有趣的是在會議期間,為讓各國代表能夠順利的進入會場,大會要求各國代表以簡裝出席,卻讓部份來自農業國的談判代表可參與群眾的抗議行列,突顯了WTO 在農業這個議題上的衝突。此外,全球化的問題,尚包括強勢國不斷的要求締約國開放市場、政府採購招標,以及農產品市場(米)等,甚至於單一國家挾著反傾銷條款的威脅,對藥品、科技等專利權的不當延長和壟斷,都影響著弱勢國的就業市場和基本人權,都是未來反全球化運動關心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