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WiMAX執照 趕在今年開放
■ 特派記者費家琪/香港十五日電
第四代行動通訊(WiMAX)執照開放政策大轉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謝進男15日說,將公開辯論WiMAX執照的開放方式,有拍賣、租賃各種可能途徑,並盡全力在今年內開放執照,以帶動國內產業界發展。
這項說法迴異於以往電信總局時代擬定的拍賣制方式。WiMAX若不採取拍賣制,新進業者支付成本較低,將對第三代行動通訊(3G)造成不利影響,恐引起3G業者反彈。
WiMAX執照遲未開放,已引發通訊業者不滿。英特爾創新研發中心總經理林榮松批評,台灣WiMAX執照開放落後,已經亮紅燈;通訊產業聯盟也不斷表達儘早開放的意願。NCC此次調整腳步,釋出相當的善意。
謝進男表示,不少投入WiMAX的產業界人士很著急,希望政府開放WiMAX執照,NCC已經展開作業,希望近期內辦理相關公聽會,了解業界的心聲,並趕在今年內開放執照。
至於開放方式,謝進男說,各種方式都有利有弊,NCC希望多了解業者心聲,再決定開放方式,未必是採取先前提過的拍賣制,可以思考不同的方向,例如租賃等。
目前政府已經開放實驗網路,提供固網業者使用3.4GHz與3.7GHz的頻率,以替代固網業者不用建設最後一哩(Last Mile)的無線用戶迴路(WLL)。據了解,這個頻段鄰近中華電信的中新一號衛星,因此在部分地區干擾相當嚴重。
未來商用化運轉的頻率是2.5GHz至2.69GHz,將由政府清理頻道,杜絕干擾問題。以往電信總局時代是規畫拍賣方式釋照,以挹注國庫,但NCC有意不預設立場,廣納業界意見,重新思考。
WiMAX(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 )是由英特爾大力主導推廣的新一代遠距無線通訊技術,前身是WLAN,用於短距離的無線通訊傳輸,例如消費者使用內建WLAN的筆記本型電腦,可在有WLAN基地台之處無線上網,但傳輸距離只限100公尺;WiMAX的傳輸距離可達50公里,速率達70Mbps,新一代產品並可在移動中使用,今年底可望有商業化產品問世。
【2006/05/16 經濟日報】